■保健产业新观察
□本报记者吴红月
日前,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联合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咨询服务工作委员会、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并携手浙江省保健品行业协会及全国行业主流企业在上海隆重举办2015中国营养保健产业销售商大会、第五届中国营养保健产业高峰论坛暨2015长三角营养保健行业厂商对接会、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特色展团等系列活动。刚刚出台的新《食品安全法》对营养保健行业的影响,成为大会探讨的一大主题。
重视法规
保健行业将依法前行
近年来,随着相关法规的完善和行业诚信体系的建设,我国的保健食品产业正逐步迈入健康发展的新时期。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与2009年的旧法相比,此次新法条款从原来的104条增加至154条,而原来的104条中的修改量也达到了70%,总字数从1.5万增加到将近3万字。
《食品安全法》作为我国食品领域的指导性法律,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华锋告诉科技日报记者,此次新法的出台,进一步增强了保健食品政策的系统性,推动了保健食品的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科学布局,其中有四大看点。其一,保健食品的管理基本是十年一个变化,未来注册与备案管理共存的模式,将形成两级备案,标识不同,即达到减轻企业负担的目的,又能够形成有效的行业规范;其二,与《广告法》形成呼应,双管齐下管理保健食品的广告。食药部门参与审查,重点在于“不得替代药物、疗效等的表述”,同时,标签说明书的管理也将列入其中;其三,保健食品要明确原料名称、用量和对应功能,使用目录之外的原料需要重新注册;其四,将大幅加重法律责任,健全责任机制,完善民事赔偿机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与刑事责任的衔接。
新《食品安全法》为保健食品企业今后的发展指明了重要方向,利于规范引导保健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徐华锋特别强调,新法既是对市场的规范,也是行业发展的新机遇。“仿保健食品”的机会越来越少,以往“擦边球”的做法将难再生存。目前,整合资源和跨界合作已成趋势,资本也在抢占先机,保健品行业的营销模式形成多样化,直销和微商渐成主流。他告诫企业,“监管政策的调整,对企业提出了许多新的合规性要求,企业必须紧抓政策‘风口’,学习政策法规,顺势而为,实现营养保健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抱团亮相
特色产业引领发展
6月24日—26日,浙江省保健品行业协会联合上海、江苏、江西等省市行业协会组织各省市企业赴上海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健康及营养保健品展,以统一的形象整体亮相于展会。
在总结历年组团经验的基础上,协会根据长三角地区以及浙江省区域特色,除“铁皮石斛特色产业馆”外,今年增设“灵芝特色产业馆”和“蜂产品特色产业馆”,全力展示长三角特色产业形象,推广长三角区域的特色保健产业,推动营养保健产业前行。
长三角作为国产铁皮石斛、灵芝和蜂产品的重要产区,其相关产品深受国内外市场的欢迎,区域特色明显。大力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快速有序发展也早已成为浙江省相关部门的共识,2013年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浙江健康产业发展思路研究报告》中指出:要加强传统保健食品品牌建设,做大做强铁皮石斛类、蜂产品类和保健酒类等三大区域特色优势产业;2014年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到,要加强省传统保健食品品牌建设,做大做强包括铁皮石斛类、蜂产品类、灵芝类在内的六大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此次产业馆围绕铁皮石斛、灵芝和蜂产品特色精心设计,着力凸显铁皮石斛、灵芝和蜂产品的特点、风格,彰显产业文化和魅力,为充分展示浙江省健康行业产业优势、产业特点搭建平台,有助于长三角区域特色产业的集体跟进。
表彰先进
示范引领行业正能量
在“第六届中国国际健康及营养保健品展系列活动”期间,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为努力营造长三角地区营养保健行业争先创优的行业新风尚,开展了2015年度长三角营养保健行业评选活动。
记者了解到,本次活动于今年4月开始,经企业自愿申报报名、参评资格审查、专家评审、评定结果公示等环节,于6月25日对评选产生的2015年度“长三角营养保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工厂、优质服务企业、优秀企业家”四大奖项进行现场表彰和公告。
中国保健协会理事、浙江省保健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艳表示,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每年定期评选长三角地区营养保健行业技术创新企业、示范工厂、优质服务企业等奖项,从优秀企业入手,旨在树立行业诚信经营榜样,营造行业诚信经营风气。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