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保厅通报2015年第二季度环保大检查督查情况

2015年07月16日 06:15   来源:福州晚报   

  新环保法已实施半年多,福建执行情况如何?昨日,省环保厅通报了今年第二季度环保大检查督查情况,认为福建省执行新环保法的力度较第一季度明显加大,但地区间不平衡,一些地方监管执法不力问题仍突出,“不敢查、不想查,不会查的现象仍未扭转”。

  涉嫌环境犯罪案件

  第二季度泉州8起

  省环保厅认为,从第二季度督查情况看,福建省大部分地区,出动执法人数、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数量均大幅提高。其中,福州全市第二季度排查企业1760家,占全省总数的24%,依法查处违法环境问题180个,占全省总数的15%。

  第二季度,全省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案件22起,较第一季度的14起增加了8起,其中泉州8起、厦门5起、漳州2起、宁德2起、三明2起、福州1起、莆田1起、龙岩1起。

  第二季度,全省共立案处罚企业527家,处罚金额1941万元。其中,福州市第二季度立案处罚120家,为第一季度9家的13.3倍;处罚金额437万元,为第一季度35万元的12.5倍。邵武市环保局,开出了南平市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单笔最高罚单72.8万元。

  一些地方仍存在

  不敢查、不想查

  在执行新环保法方面,第二季度全省共实施查封扣押16起、按日计罚8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0起。

  “与第一季度查封扣押14起、按日计罚0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起比,数量明显增加。”但省环保厅有关人士表示,各地执行新环保法的力度存在不平衡,“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文件明确了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的具体适用条件,可操作性强,但一些地方不敢查、不想查、不会查的现象仍未扭转”。

  据介绍,今年以来,福建省除漳州、厦门、泉州、三明办理8起按日计罚案件外,其余地区按日计罚案件均为0。

  此外,第二季度,福州、厦门、平潭移送行政拘留案件为0;莆田、南平、宁德、平潭实施查封扣押案件为0;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实施限产停产案件为0;南平、平潭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为0。

  个别县(市、区)

  从未登录移动执法

  2013年以来,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启用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取证情况现场录入电脑系统,之后谁改了、改了啥,都将留下痕迹。不过,省环保厅表示,目前移动执法系统在全省推广使用仍不到位,“不想用、不敢用、不会用”问题较普遍,个别县(市、区)甚至从未登录移动执法系统。

  “从移动执法系统信息录入情况看,存在不认真、不负责、不全面现象。”省环保厅有关人士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共录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14起,只占全省立案处罚案件527起的40%,实际上传笔录仅164个。

  (记者 陈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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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环保厅通报环保检查督查情况 福州查处180个问题

  昨日省环保厅通报了今年第二季度环保大检查督查情况,福州市第二季度查处违法环境问题180个,占全省总数的15%。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第二季度,我省重点对火电、钢铁、石化、化工、冶炼、造纸、制药、印染、制革、电镀、铅蓄电池等行业企业以及矿山采选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开展排查,对违法排污企业加大查处力度。第二季度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1938人次,检查工业企业7392家,依法查处违法建设项目691个,违法排污企业506家,挂牌督办环境问题101个,与第一季度环保大检查工作相比,无论是出动执法人数、检查企业数还是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数量均有大幅提高。其中,福州市和所辖的县(市、区)排查企业1760家,占全省总数的24%,依法查处违法环境问题180个,占全省总数的15%。

  上述负责人介绍,第二季度全省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案件22起,较第一季度的14起增加了8起,其中泉州8起、厦门5起、漳州2起、宁德2起、三明2起、福州1起、莆田1起、龙岩1起。其中,泉州市增加了7起,厦门市增加了4起。

  同时,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和金额大幅提高。第二季度全省共立案处罚企业527家,为第一季度95家的5.5倍,处罚金额1941万元,为第一季度289万的6.7倍。福州市第二季度立案处罚120家,为第一季度9家的13.3倍,处罚金额437万,为第一季度的35万的12.5倍。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张旭)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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