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2月4日,四川“4.20”芦山地震震中龙门乡晴空万里,新建成的白伙新村与蓝天白云相映生辉。张浪 摄
“阶段性审计结果表明,灾后重建资金和项目管理总体情况是好的,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但也反映出一些阶段性的问题。”四川省审计厅厅长黄河20日在成都表示。
当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根据四川省政府委托,黄河在向大会报告2014年度该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时,作出以上表述。
报告指出,截至2015年5月底,共派出审计人员1302人次、272个审计组,对计划总投资410亿元人民币的440个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对送审总投资2.17亿元的189个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结)算审计,核减投资1679万元。
但由于灾后重建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且情况复杂,审计也反映出一些阶段性的问题,主要涉及资金使用、建设管理两个方面。
资金使用方面问题表现为:一是资金结存量较大,截至2015年3月末,四川省财政共下达雅安市本级灾后恢复重建资金79.45亿元,拨出资金46.13亿元,结存33.32亿元,占41.9%。二是个别地方资金管理存在违规,如一些地方还存在农户重复、超标准或不符合条件而领取过渡安置补助金。
在建设管理方面,部分项目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经审计机关对部分灾后重建项目的招投标情况进行抽查,发现15个项目涉嫌串通投标,涉及52家投标人;一些部门单位未尽职履约把好监管责任关;部分项目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黄河表示,全面的整改情况,将在今年年底前向该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