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创粤新”启动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驶入快车道

2015年07月21日 10:33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粤创粤新”今日启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驶入快车道

  人民网讯 20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和省网信办联合主办的“粤创粤新”广东创新驱动发展主题大型网络采访活动启动。20日—24日,由中央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及其官方微博,主要商业网站和国内自媒体公众号,以及省内主流媒体组成的近百人全媒体采风团,将前往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等地,实地探秘这些高新企业,零距离感受广东科技创新力量。

  率先出台创新驱动纲领性文件

  创新驱动,无疑是“新常态”下的最热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明确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我国经济实现动力转换的关键。

  总书记寄语广东:广东是经济大省,不仅地区生产总值要支撑全国,结构调整也要支撑全国,必须在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上走在前列,当好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于是,“创新驱动发展”上升为广东经济发展的“核心战略”和“总抓手”,撑起了广东的地区生产总值和结构调整。

  去年6月,广东就出台《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这是全国第一个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纲领性文件。随后,2015年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简称“粤府1号文”)出台,推出一系列在全国先行先试的重大创新政策。

  可以说,“粤府1号文”是我省迄今关于促进科技创新最具普惠性、引导性的文件,12条政策从创新券补助、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和财政补助,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和人才安居等方面,突出了解决瓶颈问题、核心问题的导向。

  特别是对于企业,“粤府1号文”提出了激励企业创新投入的普惠性政策,包括运用财政补助机制激励引导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开展创新券后补助政策试点,以及探索试行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制度;提出了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引导性政策,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保障与允许房屋分割转让,给予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后补助,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风险补偿金,以及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财税系列政策等。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速提升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以来,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不断优化,科技有力支撑和引领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多主体协同创新格局初步形成,源头创新与应用基础研究取得重要进展,科技与金融、产业融合逐步深化,呈现出可喜的面貌。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广东区域创新能力连续7年稳居全国第二位。在构成区域创新能力的5个分项指标中,广东省创新绩效位居全国第一。全省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2.4%,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技术自给率提高到70%,接近创新型国家和地区水平;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占全国比重超过50%;全省从事研发人员达52万人,规模居全国第一。高新技术产业产值预计达5.18万亿元,同比增长15%。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主体地位加速提升。截至2014年底,全省科技型企业超过5万家,90%以上的研发经费来源于企业,70%以上的省级重大和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由企业牵头或参与。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向纵深发展,累计建成各类产学研创新平台1600多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00多家。新型研发机构成为全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标杆,各类新型科研机构122家,服务企业3万多家。

  我们看到,一批本土创新型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正在引领广东乃至全国的创新发展。一方面,除了已经成为跨国巨头的腾讯、华为、中兴、格力、美的等大型高科技企业,珠三角还涌现出了一大批最具成长力的中小型创新企业;另一方面,随着创客型经济的兴起,广东务实有力的“政策包”吸引了一大批创客来广东创业发展。目前,新一轮创新创业热潮已经在广东蔚然成风,在深圳、广州等地活跃的创客已达上万人之众,来自海内外的科技创新团队扎堆涌入,形成了浓厚创新创业氛围。

  继续大力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

  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为进一步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一步我省还将大力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

  一是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确定培育条件,建立培育后备库,省市对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和通过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后补助。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各类科技计划,引进创新科研团队、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建立高技术企业信息库及信息共享平台。

  二是加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支持各市制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推进方案,采取财政后补助等方式鼓励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对新建研发机构且获得所在市财政补助资金的企业,省财政再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三是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支持各市开展创新券后补助政策试点,制定具体操作流程,引导中小微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购买技术服务以及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以科技金融方式引导和带动中小微企业参与科技创新,为中小微企业的科研活动提供资金贷款。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创新活动的投资。支持专业镇、科技服务机构等建设中小微企业公共创新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检验检测认证等科技服务。

  此外,还将构建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力支持新型创新创业,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局面。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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