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允许外资进入演出及娱乐业

2015年07月21日 22: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刘家宇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文化市场开放项目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21日对外发布,允许外资进入天津演出及娱乐业,标志该市文化领域开放又迈出坚实一步。

  当日发布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三项举措:允许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外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为天津市提供服务;允许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外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允许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外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在当日举行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文广局副巡视员李春雨介绍,三项措施主要涵盖了演出和娱乐两大领域。在演出方面,外资演出经纪机构在天津市内举办经营性演出活动,只需要向天津市文广局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即可,这将推动和吸引更多国际性演出活动来到天津,助推天津文化产业发展。

  在娱乐场所方面,实施细则取消了自贸试验区内对于娱乐场所的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允许合资、独资建立娱乐场所,由天津市文广局有关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做出决定。

  据了解,实施细则进一步简化了考察审批程序和准入门槛,为外商创造了更加便利的条件和周到的服务。为了加强管理,外商投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情况,都将纳入天津市文化市场经营主体综合管理体系。

  实施细则还特别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和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和娱乐场所的,适用该细则。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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