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管理人员,将单位一辆奥迪A6变卖,侵吞26万,还变卖单位油卡,私吞10万元。被抓归案后,又供述了吸毒的行径。近日,张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在昌平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2013年5月至2014年9月,张某在昌平区某交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任职期间,负责单位公车的日常管理、养护和公车加油卡充值工作。张某利用管理加油卡充值的职务便利,采用转账充值后将油卡变卖的方式,侵吞公司油卡内资金10万余元。
他还利用管理公车的职务便利,谎称车辆送修,将单位一辆奥迪A6型轿车变卖,侵吞价款26万元。
2015年1月8日,张某经传唤后投案。在审查期间,他还供述, 2014年7月至8月间,他在顺义的家中及村口路旁停靠的汽车内,多次容留王某等人吸食毒品。
检方认为,应以职务侵占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
27岁的张某是北京本地人,初中文化。
庭审时,张某认罪。
张某说,他2002年初中毕业后就四处打工,2014年三四月开始在某交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任职,担任董事长的司机,负责领导的日常出行、单位油卡的充值、车辆分配使用、车辆保养、维修,单位有八九辆车都归他管理。
“我在任职期间,负责所有车辆加油卡的充值工作,油卡是用主卡分出来的副卡,自己把钱分到副卡上,以九折的价格把副卡变卖给网上搜到的收卡人。”由于公司车常跑外地,用多少油也无领导过问,他开始多次充钱至副卡,有时5000元,有时甚至达到2万元。
张某供述,2014年8月,他又打起了单位一台买来一年多的奥迪车的主意。他跟公司说送奥迪车去4S店养护,随后他带着手续把车卖了,并获利26万。之后张某便从公司消失了。
张某说,之所以冒险犯罪,是虚荣心作祟。“由于长期和领导出入高档场所,虚荣心就强了。我收入少,又好面子,就做了这事。”拿到钱后,张某就上歌厅消费,还花10万租了豪车开,花五六万买了奢侈品,钱很快就挥霍一空。
张某称,事发两个月后单位报警了,后来家里和单位签订了还款协议,3年之内还清,现在侵占的钱还没有还。
张某称,他从2014年3月开始吸食冰毒,毒品是从付某手中买的,一共有十多次。“我知道吸毒犯法,但已经上瘾了,戒不掉。”
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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