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为全面打造生态宜居、兴业富民、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推行“五制”管理,努力以制度强化管理,以精品彰显魅力,以特色提升水平。
一是“遴选制”确定美丽乡村。在遴选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村过程中,采取“村(社区)申请、镇办审核、县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会商”的办法,提出项目村初步名单,再提交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最后按程序报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坚决杜绝项目建设乱申报、多头报、重复报的现象发生。
二是“多元制”筹集建设资金。按照“政府投一点、部门帮一点、社会捐一点、项目整一点”的思路,县财政每年设立10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基金,每个包建部门每年为包联村筹集不少于100万的建设资金,县发改、经贸和住建等部门各为包联村解决1000吨水泥,各镇办广泛发动社会知名人士、能人大户、企业捐款捐物,积极整合各项惠农资金集中力量建新村。同时,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投资,努力形成“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部门投入整合、集体经济补充、社会捐赠赞助”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三是“自建制”激发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了“领导包抓、部门包建、镇上主抓、村为主体、群众参与”的机制,在镇政府引导下,在各项目村成立以村民为主的理事会,由理事会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自管、自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主人翁作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利用项目规划、建设督查等机会加强群众教育引导,切实消除“等、靠、要”思想,激发群众创建热情。同时,将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培育和群众利益有机结合,积极引导农民通过入股或组成旅游协会、旅游经营联合体等形式,依托美丽乡村发展乡村旅游相关产业,努力使美丽乡村建设成为群众的自发自觉。为确保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安全,在县、镇办两级财政部门设立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整合的部门项目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美丽乡村建设基金、包扶单位投入资金和社会捐助资金统一纳入专户管理,各镇办按照下达的项目规划和工程进度,凭会计事务所的决算报告、合法凭证、承包合同、项目验收单、决算单等资料审签报账。
五是“考评制”提升建设实效。为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实行“月督查、季排名、半年小结、年终观摩总评”的机制,以督查促进落实、以排名倒逼进度、以考核催生动力。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各镇办各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干部能力的“赛马场”,建立健全镇办书记和书记之间、镇长和镇长之间、局长和局长之间比业绩、评成效、排名次的工作机制,提拔优秀者、重用能干者、奖励有功者,在全县形成有为才有位的良性竞争态势。(周成全 陈敦山 黄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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