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慎落水 男子丢下两个“跳跳球”将其救起

2015年07月27日 14: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男子救起落水女 多亏两个“跳跳球”

  7月15日上午,在达州市宣汉县滨河路,一名女子从漫水桥上坠入湍急的河水中,一名中年男子跳入河中将女子救起。这名男子叫杨兴义,曾经是一名死缓假释人员。下河勇救落水者,对于他来说已经不是第一次,早在2014年他就下河救了一位落水女子。今年5月25日,杨兴义的假释考验期结束,他也重新成了一名自由的社会人,如今的他在宣汉滨河路上经营着一家小商品铺子,他曾经的身份也渐渐被人们遗忘,成了街坊眼中的“英雄”。

  女子落水 两个“跳跳球”救命

  “我们这里有个女的掉河里了,幸好有个男的丢了两个‘跳跳球’到河里,才把她救起来。”近日,有市民向成都商报记者爆料称,7月15日上午,一名女子在宣汉县主城区滨河路的一座漫水桥上不慎坠入河中。“多亏了那两个塑料球,让那个女的一直浮着。”滨河路花园社区一居民楼6楼的住户余女士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女子落水后,有一名男子从上游下水赶去救人,另外一名男子则沿着河岸狂奔,向河里抛了两个“跳跳球”,女子抓着跳跳球才保持平衡,后来被其救上岸。

  记者找到了那个“机智”的救人者,见面后才发现是一位“熟人”。在2014年6月23日,宣汉县漫水桥上也有一名女子坠入河中,当时一共有7名市民相继下河相救(成都商报2014年6月25日曾报道),而第一位下水的救人者,就是这名叫杨兴义的男子。

  当被问起救人的事情,杨兴义有些不好意思。“咋又让你们跑一趟哦,这没什么,换了哪个都要救。”相对于去年见面时,杨兴义的精神更好了。

  去年的那次救人,杨兴义是第一个下水的,但由于体力不支,未能将女子救起,自己还险些溺水,被其他市民救起后送到了医院。在他的店里,记者看到了那两个“跳跳球”,这是他店里的商品,塑料制成,是中空的圆球,两边有踏板,小孩子可以踩在上面跳着玩耍。杨兴义告诉记者,当天他听到有人喊救人,他跑到河堤边看了一眼,立即跑回店里抓起了两个“跳跳球”。“去年没把人救起来,就是因为她不会游泳一直往下沉,费了我太多体力,这次我动了脑子。”杨兴义表示,这次救人轻松了很多。

  救人者曾是死缓假释人员

  杨兴义曾是一名死缓假释人员,2012年4月12日他被获准假释出狱,接受宣汉县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中心的矫正。

  “杨兴义是一个热心人,也很懂得感恩,社区里的人也很认可他。”据杨兴义所在的宣汉县东乡镇花园社区书记周永林介绍,杨兴义这次救起落水者后,社区还给他送去了一箱方便面、一件矿泉水和200元的慰问金,以示鼓励。

  成都商报记者从宣汉县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中心了解到,杨兴义12岁那年,小学没毕业便辍学,和社会闲杂人员混在一起染上很多恶习。1995年,刚满18岁的杨兴义因为盗窃数辆摩托车,涉案金额巨大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狱中,杨兴义重拾课本,自学到中专文化程度。由于他表现良好和积极改造,成为一名监狱内刊报道员,还多次因立功表现受到表彰。2012年4月12日,杨兴义在经历数次减刑共计67个月以后,他被获准假释出狱,接受宣汉县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中心的矫正。

  据社区矫正工作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规定,杨兴义回到宣汉后,每周、每月、每半年、每一年必须向“矫正中心”汇报思想动态及他的生活状况。然后“矫正中心”根据他汇报的情况,结合实地走访调查结果,及时对他给予帮教。假释考验期为2012年4月12日至2015年5月25日,就在两个月前,杨兴义已经度过了他的假释期,重新回到社会。

  “我能有现在,大家给了我很多帮助。”杨兴义告诉记者,刚出狱时,他的小摊不引人注意,后经“矫正中心”协调,他在滨河路边有了一个固定摊位,支起“新生饰品”的招牌。

  今年6月底,达州遭受洪水侵袭,宣汉县滨河路也被洪水淹没。“当时社区来了好多人帮我抢救货物,有些人我都叫不出名字,真的很感动,他们没有因为我的身份疏远我。”杨兴义表示,正是由于大家对他的帮助,让他能蜕变重生。

  对于未来,他也有着自己的企盼。“我下一步准备买一辆面包车,拉货下乡去卖,扩大我的业务范围。”(成都商报)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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