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试验区获253个省级行政许可项 各片区目录清单可调

2015年07月27日 09:19   来源:东南网   

  今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了《福建自贸试验区实施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授予福建自贸试验区省级行政许可事项253个大项、267个子项。

  据了解,该目录公布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主要涉及医疗服务、教育培训、建筑施工、农林牧渔、工业技术、文化传播、法律事务、社会服务等领域,共253个大项,而部分领域还包含众多子项。

  根据目录显示,在医疗服务上,福建自贸试验区可行使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审批,如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许可、护士执业注册许可、执业药师注册等;在教育培训领域,福建自贸试验区除可以进行中等职业学校、专科以下中外合资办学机构的审批外,还可独立行使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审批权;在建筑施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物业服务企业二级资质核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等权限均被授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今后,自贸试验区内的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等,也可由福建自贸试验区行使行政审批。这些授权将给往来自贸试验区的港澳台同胞和外国人才提供诸多便利。

  据悉,该目录发布后,福建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除做好权限承接外,近期还将梳理并公布本片区行政许可事项的目录清单。届时,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对象等将得到进一步明确,而各自贸片区的目录清单将实行动态调整。(记者 蒋巧玲 实习生王维伦)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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