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2015年7月20日17时许,鹤岗市兴安区旭祥煤矿发生一起水害事故。 钟欣 摄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今日发布通知,要求有关部门(机构、单位)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予以处罚,并对煤矿或所在企业集团在项目核准与淘汰落后产能、确定采矿权出让或土地供应、融资、民用爆炸物品和电力供应、政府性资金支持、铁路运输、市场监管等方面予以限制。
为建立健全煤矿建设生产领域违法违规惩戒机制,规范煤矿建设生产秩序,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和市场供需平衡,发改委等12个部门今日发布了关于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通知显示,此次联合惩戒的对象为:为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的煤矿,包括未办理相关核准审批手续的新建、改扩建煤矿;超能力生产的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生产的煤矿。
通知要求,有关部门(机构、单位)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予以处罚,并对煤矿或所在企业集团在项目核准与淘汰落后产能、确定采矿权出让或土地供应、融资、民用爆炸物品和电力供应、政府性资金支持、铁路运输、市场监管等方面予以限制。
通知还要求,各有关部门(机构)应加强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的动态管理,对已取得各项审批要件、通过核准,或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得到纠正的,应在核实无误后,及时将名单通过省级有关部门(机构)政府网站专栏予以公告,并在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名单中予以撤除。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