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凌晨1时许,深圳航空公司一架由浙江台州飞往广州的ZH9648航班在降落过程中,一名旅客企图破坏机舱设施,严重危及飞行安全,被机组人员和机上其他旅客制服。目前,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控制,国家民航局联合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据目击者李先生回忆,事发时是凌晨一点零八分,飞机正在下滑降落,犯罪嫌疑人从经济舱小跑到头等舱,空姐刚想上前阻止,头等舱的布帘就被烧着了。“他跑过去,空姐就想叫‘先生不要乱跑’,刚叫了‘先生’,火就烧起来了,飞机上的工作人员就去把火扑灭了。扑灭之后犯罪嫌疑人手上又拿着短刀,工作人员和前三排的乘客就退到第四排以后去了,他用刀划伤了一些人,然后我们就开始扔箱子,把箱子扔到走廊中间。乘客都很勇敢,(有人)拿着灭火器防止他冲过来了。”
李先生说,几分钟之后,飞机滑上了跑道,这时候,犯罪嫌疑人又实施了第二次纵火。不过,最终犯罪嫌疑人被机组人员和乘客合力制服,飞机也安全降落在了广州白云机场。所幸的是,事件中没有人员死亡,有2人轻伤被送往医院救治。
目前,破坏机上设备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被警方带走,国家民航局和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事件发生后,社会和舆论关注的焦点都集中在犯罪嫌疑人手里怎么会有刀具和点火的东西?这些东西又是怎么被带上飞机的?中国民航大学教授李晓津介绍说,根据我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规定,乘坐航空器,禁止随身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物品。而国家民航局对此还有更加详细的规定。比如:易燃易爆物品就包括火柴、打火机、酒精、汽油、煤油等,这些都不能带上飞机:“刀具应该在金属检测仪里就应该能够被检测出来,汽油应该是在X光机能够检查出来,如果按照正常流程走的话,安检员一旦发现X光机显示有液体或者是液态的东西,通常会要求乘客把东西拿出来,进行详细检查,一般来讲,我们实行的是要不然托运、要不然就放弃带上飞机,现在还有待相关部门做进一步的调查。”
业内人士表示,在调查结果尚未公布前,无法对问题环节妄下定论,但违禁物品出现在飞机上,不排除地面民航安检人员疏忽大意,让作案者钻了空子的可能性。
北京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起淮指出,虽然调查结果不得而知,但犯罪嫌疑人涉嫌纵火罪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或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名男子肯定是属于一种暴行犯罪,是纵火罪和危害航空安全罪,而且是重罪,所以这名男子的行为无论这架飞机最后是不是发生了空难,是不是造成人员死亡,他都构成犯罪,而且追究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家民航局在事件发生后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也决定,将根据事件调查结果,对台州机场相关负责人及责任人依法依规追责。同时,民航局责成台州机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要求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对台州机场进行安全评估,以决定是否暂停其航班运行。此外,特别要求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立即对辖区内的中小机场和新机场进行空防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安检工作的整治。 (记者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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