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路白沙桥底的停车场,变成了“一类区域一级道路”泊位。 记者 徐冰摄
关注南宁停车收费系列报道之一
南宁市政道路停车费新政实施已过半年,路边停车费的上调,衍生出一系列矛盾
停车贵过吃粉 引出多少风波
“从7月10日起,深圳路边临时停车首三小时的收费标准将下调四成,也就是说在现有基础上打六折”的消息,在朋友圈疯转,这也让南宁市民再次关注起本市高额的停车费问题。如今,南宁市政道路停车费新政实施已过半年,南国早报记者走访时发现,随着路边停车费的上调,也衍生出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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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旺地“变脸收费”
公共停车场变身“一类道路”
市民经历:谢女士把车停在广西医科大一附院附近白沙桥底的停车位上。两小时后,她被索取20元停车费。收费员说,以前这个停车场是公共的,换了经营公司后,转换了经营性质,成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而且属于一类区域一级道路,收费标准已调整到2.5元/15分钟。
现场调查:7月26日上午,记者在谢女士所说的停车泊位看到,这段停车位的收费员几乎每隔10米就有一人,车位也已全部停满。“以前按次收费5元,车子多可以理解,现在涨到每小时10元,车子怎么还这么多啊?”听到记者抱怨,一名收费员笑着说:“来医院看病、办事的人多了,不停这里怎么办?”
在这片停车泊位旁,立着一块“南宁市城市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价牌”,标注停车泊位经营单位为南宁市星邦物业服务公司。而按照南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南宁市一、二类区域一级道路的停车泊位收费,由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记者拨打标价牌上的经营单位物业服务电话0771-5306138。但电话接通后,对方却表示自己是交警部门用来停放违规车辆的南宁市金盾江北停车场,并以“你打错了”为由挂断电话。
部门回应:南宁市物价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该停车场属于大桥管理处管理,批准的收费性质是公共停车场性质,并非按一类区域一级道路的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批准其收费。
那么,是谁允许这块公共停车场,变性为道路停车泊位呢?记者拿到了一份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文件,其中称,江北白沙大桥桥底停车场位于江津路红线范围内,现状利用白沙大桥桥墩间隔空间,按照垂直式停车泊位的设置形式,设置了路内停车泊位,其泊位位置的形式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准》的相关规定,因此允许按照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进行管理。是该支队同意合法设置的停车泊位。
虽然拿到了“合法收费的资格”,但是,星邦物业服务公司没有资格经营道路停车泊位,又是谁允许他们在此收费的呢?对此,南宁市交警支队称已经行文给相关部门进行核实。但一个多月来,该公司仍在收费。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