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对外公布,2015年上半年青海省CPI涨幅2.9%,统计数据显示,青海CPI各月同比涨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至1.9个百分点。
据统计数据分析,今年上半年,青海CPI(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2.9%。其中,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2%,工业消费品价格上涨1.7%,食品类价格上涨3.2%。
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消价处工作人员表示,上半年,居民消费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均有不同程度上涨。经测算,在上半年青海CPI上涨2.9%中,上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上年价格上涨对本年的滞后影响)为1.8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为1.1个百分点,翘尾因素和新涨价因素分别占CPI总涨幅的62%和38%,翘尾因素影响较大。
“而食品类的价格涨跌直接影响CPI走势,历来食品类价格变动都是影响CPI变动的首要因素。”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消价处工作人员说,从各月环比看。青海CPI环比有三个月上涨,有三个月下降,与近四年的价格环比涨跌幅比较,上涨的月份均是四年来涨幅最低,下降的月份是四年来跌幅最大;从各月同比看,青海CPI各月同比均呈现上涨。其中,有四个月涨幅在3.0%以内,分别是1月上涨2.5%,3月上涨2.9%,5月、6月均上涨2.8%;有两个月涨幅超过3.0%,分别是2月上涨3.2%,4月上涨3.4%。可以看出,青海与全国总体走势一致,涨幅青海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4至1.9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