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走鬼"持牌"转正" 城管负责人也表支持

2015年07月31日 09:33   来源:广州日报   莫伟浓

  有市民表示,烧烤档油烟飞噪音大,严重干扰居民生活,建议取缔或者指定经营区域。

  烧烤档也有可能持证经营(资料图片)。广州日报记者莫伟浓摄

  食品摊贩登记卡的有效期不超过一年,图为流动摊贩在摆卖(资料图片)。

  省人大正审议相关条例

  食品摊贩或能持牌经营

  今后,街头摆摊卖食物的“走鬼”有望获得政府发卡实现“转正”——《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简称“《条例》”)近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表决,要求“食品摊贩实行登记管理,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的,即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条例》一旦表决通过,食品摊贩就能持证经营。

  记者了解到,对流动摊贩的管理从部门规定升格为省级人大立法,是国内城市对流动摊贩管理的一大突破。

  文/广州日报记者全杰

  至关注

  烧烤档若“转正”

  或减少治理压力

  “烧烤档摊贩也能申请牌照‘转正’经营吗?”有市民表示,烧烤档油烟飞噪音大,严重干扰居民生活,建议取缔或者指定经营区域,“如果烧烤摊贩要持牌‘转正’,首要条件就是不能设置在民居旁边,不能对居住环境造成污染”。

  对此,有关负责人回应称,在《条例》有关食品摊贩不得经营食品序列里,没有列明“烧烤”,而对于熟食,仅列明禁止“不经复热处理的改刀熟食(指烧卤熟肉产品再行切开销售的食品)”,因此,严格从《条例》来解读,烧烤并不属于不得经营食品。“原则上,烧烤摊贩同样有资格申领‘食品摊贩登记卡’,持牌经营。”有关负责人说,用明火木炭烧烤的摊贩,肯定会对周围环境有所污染,估计区政府和街道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限制,如果污染太大,不排除会禁止;但如果烧烤摊贩所产生的油烟影响不大,经营区域做好了油烟排放处理,估计不会有太大问题。

  有意思的是,对于烧烤档持牌“转正”,城管部门负责人也表示支持。原因是在12319城管投诉热线投诉中,烧烤“走鬼”档的被投诉率一直居高不下,“持牌转正后,烧烤档有望有序管理和经营,皆大欢喜”。

  禁止经营

  ● 凉菜、生食海产品、发酵酒以外的散装酒;

  ● 不经复热处理的改刀熟食、现制乳制品、冷加工食品(改刀熟食是指烧卤熟肉产品再行切开销售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经营的食品;

  ● 国家和省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

  怎保卫生

  要防尘防蝇,使用无害洗涤剂,持有健康证明,穿戴工作衣帽……规定严格堪比店铺。

  如何确保食品安全,成为食品摊贩“转正”之路上不可回避的难题。专家认为,正是因为要正视食品安全问题、避免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食品摊贩更需要持牌经营,纳入政府监管。《条例》中对于食品摊贩的经营行为做出明确规定,食品摊贩应当遵守多项卫生规定,包括“具备相应的制售食品的设备、设施以及防尘、防蝇等卫生防护设施”、“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提供即食食品的,应当根据食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加热、保温或者冷藏设备”、“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遵守城市市容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清理场地,保持环境整洁、卫生”、“餐具、饮具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或者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集中消毒餐饮具”等一共8项规定。

  可以看出,以上对于食品摊贩所做的规定,严格程度堪比一般持工商执照经营的正规店铺。

  怎保安全

  食品摊贩应当保留记有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票据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万一真出现了食品安全事故,谁该负责呢?《条例》有明确规定:食品摊贩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按规定,食品摊贩应当履行下列食品安全责任:(一)发现食品或者食品原料有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二)不得经营来源不明的食品;(三)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四)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

  同时,食品摊贩应当保留记有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票据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处置,及时救治,并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防止事故扩大。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以及收治医疗机构应当在两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摊贩违反食品安全责任将面临重罚。包括: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食品、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登记部门吊销食品摊贩登记卡。

  《条例》还鼓励食品摊贩投保食品安全公众责任保险。

  谁来监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施监督管理。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施监督管理”牌照“食品摊贩登记卡”也由该部门发放。

  不过,食品摊贩在哪里摆卖,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应当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确定经营时段。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可以在划定区域外,根据食品摊贩就地发展和集中管理的需求,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等情况下,在城市非主干道两侧临时指定一定路段、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在收到划定区域摊贩、临时指定区域摊贩登记申请时,根据划定区域的摊位实际可容纳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予以安排,并向社会公布。

  有无抽检

  将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抽样检验,还有重点抽样检验。

  据介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通过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同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抽样检验。对消费者反映较多和本地区消费量大的食品,重点抽样检验。

  有专家表示,如果按《条例》规定,对于食品摊贩的监管,其实已经与一般经营商店无太大区别。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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