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一楼盘微信公号为宣传自身贬低市区空气质量

2015年07月31日 15:25   来源:南方日报    杨海云

  日前,茂名市“茂名空气全省第二”的消息使广大市民倍感自豪,大家感同身受,在微信朋友圈纷纷晒出茂名当下的蓝天白天,尽情分享居住在茂名的幸福感。

  然而,近日茂名市网信办在网络监控中发现,一个本地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揭秘丨茂名空气全省第二的真相!》文章,歪曲事实,误导网民,将茂名市市区渲染成一个充满灰霾、严重污染的城市,反衬其楼盘环境优美、更加宜居。7月30日下午,茂名市网信办、市新闻办、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对该公众微信号负责人、营销经理、责任编辑进行了约谈。

  “所谓揭秘的真相”文章图片内容严重失实

  “除在其楼盘,茂名哪里还有这么蓝的天空,没有尘埃没有刺激气味的空气!”在公众号《揭秘丨茂名空气全省第二的真相!》一文如此表述,还配上10多张图片,将茂名市区渲染成一个充满灰霾、严重污染的城市。

  这则信息发布后,引起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对茂名市空气的质疑,还被一些网站转发。7月29日, 茂名市网信办、市新闻办、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对该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认真调查。通过核实,文中配图是在阴天、暴雨来临前等特殊天气所拍摄,不能反映客观真实情况,属于严重失实。 “在茂名空气质量一天比一天好的情况下,竟还有人发布这种信息真是太令人震惊!”市工商局经济检查科科长邓毅慨叹道。约谈中,邓毅严肃地告知公众号负责人:“通过打击别人,抬高自己,误导消费者,已经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虚假宣传。”

  该公众微信号负责人承认,所发布信息中的图片是从网上截取抄袭,内容也是编辑凭空想像出来的,均未经过核实。“非常对不起!”被约谈的公众微信号负责人、营销部经理、相关责任编辑清醒地认识到错误,不停地道歉。他们表示,今后一定会严格落实网络相关程序,杜绝发布不实信息。

  随后,茂名市网信办、市新闻办、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就《广告法》、《环保法》以及我国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对被约谈人员进行了普法教育。

  “茂名空气全省第二”指数真实权威可信

  据了解,今年7月24日,省环保厅公布第二季度广东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茂名市排名第二位,创历史新高,与去年第二季和今年第一季度相比分别提高3名和7名,“优”级天数比第一季度增加了45天,达标率为100%,没有出现污染天气。

  “茂名空气质量和排名,是省通过严格考评后得出的结论,这些指数都是真实、权威、可信的,茂名市空气质量的改善是不争的事实,广大市民也都感同身受。”市环保局法制科科长容伟说。容科长介绍道,茂名市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在茂名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环保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认真组织实施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改善茂名市环境质量。通过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污染减排,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积极控制城市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污染,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收到了明显成效。

  “通过抹黑的手法,质疑、否定茂名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这一事实,以反衬其楼盘环境优美,更加宜居。”市网信办负责同志说,该微信公众号发布这些毫无根据的信息就是为了达到其促销的目的。

  网络推广营销要自觉遵守“七条底线”

  随着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许多企业利用网络新媒体为自己产品进行推广营销。在茂名市,电商利用网络优势,宣传推广茂名产品,弘扬社会正能量,涌现出“诚信荔枝”、“文明龙眼”等优秀营销案例,赢得了群众点赞,取得了良好营销效果。但是,有个别企业营销人员为了增加营销文章点击量,不惜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编造、传播不实夸张信息,进行不当宣传营销,破坏了正常的网络传播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网络不是虚拟空间,网络是现实生活中的一部分,现实生活中不能做的事情,在网上也同样不能做。”市新闻办负责人强调,企业营销人员在开展宣传推广工作时,内容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要自觉遵守“七条底线”(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

  “对这种利用网络传播不实夸张信息,置社会责任于不顾的不当营销行为,今后我们一定会予以严肃查处。”茂名市网信办表示,今后将会重点打击企业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网络社交工具发布违法违规信息行为。对于传播虚假信息的企业和个人,茂名市实行警告制度,及时处理,及时纠正,经过约谈以后,若还发现有违规违法的现象,将诉诸法律程序。(记者/李文才 通讯员/杨海云)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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