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中新网刊发《哈尔滨“哈南之星”工地发生滑坡 楼盘系无证施工》一文,反映哈尔滨市一名为“哈南之星”的棚改项目在没有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施工,导致施工现场发生滑坡。一个星期过去了,“哈南之星”仍在无证施工,哈尔滨市建委、香坊区安监局、香坊区棚改办均称虽然该项目无证施工,且施工环境恶劣,但是他们无权制止。
市民:“哈南之星”无证施工无人敢管
30日,记者来到位于哈尔滨市哈平路旁的“哈南之星” 项目所在地看到,施工现场内有多名工人正在作业。
一位市民告诉记者:“‘哈南之星’无证施工的情况存在一年多了,据说开发商‘后台很硬’!我们曾多次找到哈尔滨市建委、香坊区政府反映此事,但是相关部门对此视而不见。不仅如此,我们反映完情况后,就有匿名电话打给我们,让我们‘少管闲事’!”
黑龙江龙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张伟星在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因为“哈南之星”是棚改项目,有“绿色通道”,所以没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可以施工。张伟星还承认已经有居民住进“哈南之星”小区,“住进小区的人都是回迁户。”张伟星称。
香坊区棚改办:确为香坊区棚改项目
随后,记者来到哈尔滨市香坊区棚改办,棚改办前期部负责人陈志超确认“哈南之星”确为香坊区棚改项目。陈志超说:“‘哈南之星’是2012年立项的香坊区棚改项目,也申请过‘绿色通道’,但是‘绿色通道’没有获批。”
对于黑龙江龙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张伟星所说已有回迁户回迁到“哈南之星”的说法,陈志超给予了否认。陈志超告诉记者,由于“哈南之星”手续不全,因此据香坊区棚改办掌握的数据,目前没有一户回迁户回迁至“哈南之星”。
“哈南之星”无证施工竟成监管缺失理由
既然“哈南之星”是在没有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施工,哈尔滨市建委及香坊区政府相关部门对此的态度如何呢?为此,记者采访了哈尔滨市建委建设安全监察站和香坊区安监局的相关负责人。
记者来到香坊区安监局,安监局局长牛利斌告诉记者,建筑工程方面的安全监察应该由哈尔滨市建设安全监察站负责,而不是由香坊区安监局负责。
记者来到哈尔滨市建设安全监察站,副站长李万宝告诉中新网记者:“‘哈南之星’确实存在无证施工、施工环境恶劣的问题,但是我们监察站只负责对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楼盘进行监察,像‘哈南之星’这样没有取得任何手续的楼盘,其安监工作应该由香坊区安监局负责。”
30日,记者来到具体负责“哈南之星”棚改项目的香坊区朝阳镇政府。朝阳镇书记魏跃全表示关于“哈南之星”的事情“需要请示上级领导”才能接受记者采访。直至记者发稿时至,香坊区朝阳镇政府仍没有给记者任何答复。
市民:相关部门涉嫌渎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第十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市民杨先生说:“国家相关规定和法律说得清清楚楚,也给了主管部门执行的依据和权力,可‘哈南之星’仍能在这种恶劣的施工环境下无证施工,施工质量更是无从保证。开发商和承建单位在监管部门的眼皮子底下违规施工,哈尔滨市相关部门的这种做法不是涉嫌渎职吗?”为何多个部门对“哈南之星”施工环境恶劣、无证施工等情况束手无策?中新网记者将继续报道。
事件回顾:
7月22日,哈尔滨市民反映,位于哈尔滨市哈平路旁的“哈南之星” 小区在没有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施工,导致施工现场发生滑坡。此外,在没有取得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却将楼盘基本建设完毕并已有部分居民入住。对此,“哈南之星”开发商黑龙江龙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由于该项目是香坊区棚改项目,是“绿色通道项目”,所以没有开工证也可以施工。
滑坡发生后,哈尔滨市香坊区安监局和哈尔滨市建设安全监察站均有相关负责人到现场查看,并均承认施工现场环境恶劣。但是一个星期过去了,“哈南之星”无证施工的现象丝毫没有停止。(完)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