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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冒中纪委办网站骗取23万元 诈骗手段曝光

2015年08月04日 08:05   来源:北京青年报   

符某承认冒充中纪委网站诈骗,但自称遭遇了“暴力执法”,不服气

  随着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一些骗子“盯”上了中纪委的名号,他们冒充中纪委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并牟利。

  昨天上午,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冒充中纪委主管网站诈骗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符某私自打着中纪委的“招牌”建立网站,并谎称可以解决公务员编制,以此骗取多名求职者钱款十余万元。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在全国冒充中纪委工作人员行骗的案例中,行骗手法包括帮助他人获取利益、“捞人”、销毁犯罪证据、配合办案等。

  昨天上午,光头的符某身穿白色T恤,被押进法庭。庭审时,他并不服气,自称遭遇了“暴力执法”,但对于冒充中纪委主管网站诈骗一事,符某认罪。

  “我承认私自做了8个记者证,但对于诈骗罪和伪造武装部队印章罪我不认,这个证件指的是我公司单位的证件,不是记者证。”根据符某此前供述,他承认中纪委、中央政法委等部门是主管单位全是编造的,8个记者证也是自己做的,为了让这些求职者相信,还给他们颁发了工作证、收取网站加盟费。

  犯罪嫌疑人符某原本是某文化传媒公司法人,经查2013年至2014年期间,符某私建一预防犯罪法治监督调查网站,并称网站主管单位是中纪委等国家机关且其认识国家领导人亲属,办理该网站的工作证件后还可以解决公务员编制。吸引多名求职者应聘后,符某以颁发工作证、收取网站加盟费为由,骗取求职者钱款12万余元。

  面对一些学历较低的求职者,符某还帮助他们办理更高学历的文凭,并从中收取费用。为了让求职者相信他的谎言,符某伪造多个记者证,并伪造政府、部队等机关单位的部门公章。符某还涉嫌以办理教师证等资格证名义,骗取他人钱财11万元。

  检方昨天以涉嫌诈骗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武装部队印章罪起诉符某。在庭审中,符某当庭表示不认罪。他为自己开脱称,网站是准备报备的社会组织,一个朋友告诉他找一个权威部门做幌子才好开张,他这才谎称是中纪委的主管网站。而一名受害人则称,颁发的工作证上注明主管单位是中纪委,一个工作证售价5000元。

  冒充中纪委诈骗花样百出

  北青报记者发现,近年来冒充中纪委工作人员行骗的案例屡见不鲜,而行骗手段也花样百出。包括帮助他人“铲事”、“获取利益”、“捞人”、“销毁犯罪证据”、“配合办案”等。各地公安机关陆续破获各种冒充中纪委的诈骗案件,公安部治安局今年4月就发文提醒过,不管骗子耍什么花招,只要一谈钱,就可认定为诈骗。

  骗术之一

  “销毁犯罪证据”

  2015年4月,公安部网站发消息称,一名叫张晓娟的人冒充中纪委人员,谎称可以帮助销毁证据,公安部网站同时公布了骗子的通知内容,骗子所发出的通知落款为“中央纪委第九巡视组”,通知内容为,“我是中央纪委第九巡视组调查员,近来收到实名举报信,提及你巨额经济财源不明,并提供了大量证据,经我们长期调查,已掌握相关证据,现中央对反腐反贪打击十分严厉,如能和我们达成共识,请在收到信后三天内将22.8万元汇入我农业银行账户。如不照办,会根据相关程序办理,孰重孰轻你自己知道,我们收到钱后会将手中证据全部销毁。”

  此外据媒体报道,一些骗子还会群发短信称“中央巡视组已在调查。”短信还附上银行账号和持卡人姓名。

  骗术之二

  忽悠可以“捞人”

  除了承诺帮忙销毁犯罪证据,一些骗子还自称能够“捞出”已经被立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2014年9月,宜宾市公安局发现,某网站工作人员温某对宜宾市某涉嫌行贿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家人进行诈骗,经查,温某以网站是中纪委下属单位的名义,告诉刘某家人他与中纪委等部门领导很熟悉,温某还出示了可以向中纪委直接反映问题的“红头文件”,并表示可以帮助刘某脱罪。随后温某以向中纪委工作人员打点为由先后骗取刘某家人人民币200余万元。警方调查发现,该网站与中纪委毫无关系,温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也被警方抓获。

  骗术之三

  谎称“认识领导”

  还有一些骗子虽然冒充中纪委人员行骗,但索要钱财理由与查办案件无关,而是谎称认识高层领导和“大人物”,可以帮助他人获取利益。去年9月,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赵某提起公诉。

  经查,无业人员赵某因做生意赔钱,便冒充中纪委工作人员,以帮助郓城县某村进行招商引资、旧村改造、为村里60岁以上老人办养老保险等为诱饵,取得韩庄村村民委员会及村民信任,先后骗取财物合计人民币150万余元。

  骗术之四

  骗“办案保证金”

  有些骗子以配合中纪委办案的借口骗取钱财。去年10月,南京市居民刘某接到一名自称中纪委上海办事处“杨主任”打来的电话,“杨主任”称中纪委在调查江苏部分官员贪污时,发现刘某用自己的公司账户为多名官员领导洗钱,还帮助拆迁办主任行贿,从而申请到巨额拆迁补助。做生意的刘某表示自己房子并不涉及拆迁,“杨主任”所说的事情子虚乌有。很快,“杨主任”又打来电话称查实刘某的身份证被人盗用,但由于处于调查赃款去向的秘密期,该案属于高度机密,刘某必须无条件配合,否则涉及犯罪。

  在一番“忽悠”下,刘某对“杨主任”言听计从,“杨主任”又称由于案情复杂,刘某并没有洗脱嫌疑,必须先行向中纪委账户汇去38000元保证金,待案情查明再如数归还。并吓唬刘某称,此案件关乎全省稳定,要高度保密,不可告知家人朋友,更不得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泄密后果自负。

  刘某在未与家人商量的情况下,将钱款打入到“杨主任”指定的账户中,还按“杨主任”的要求,将汇款单全部销毁。此后“杨主任”的胃口越来越大,多次向刘某索要保证金,刘某向朋友借钱时被朋友看出端倪,报警后刘某才得知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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