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省出台医保新方案 大病保险将向困难群体倾斜

2015年08月04日 12:31   来源:中国广播网   冯会玲

  央广网北京8月4日消息(记者冯会玲)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上午,国家卫计委、人社部、民政部、保监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大病保险的相关情况。

  在发布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保部副司长陈金甫介绍了目前医保进展的最新情况。目前,全国32个省级区域都已出台了最新方案,80%以上地市州出台了具体办法。文件出台后,会重点加强对没有启动地方的督导,指导地方抓紧制定出台政策,确保年底前启动实施,能够让群众切实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带来的好处。另外,会加强政策指导,完善基本医报筹资机制和大病保险保障政策。

  首先,大病保险要解决所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基本医保之上的高额医疗费用的负担,来拓展和延伸基本医保的保障功能。其次,大病保险支付的政策会向困难群体来适当倾斜。比如通过制定合规的医疗费用、降低起伏线,提高支付比例等来实施更有效、更精准的支付政策。第三,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制度的衔接,发挥协同互补的作用,能够输出充沛的保障功能,形成保障合力。据了解,这个政策委托商保机构来承办大病保险业务。

  在发布会上,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介绍说,将完善大病保险相关的监管制度。保监会会修订保险公司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业务管理的情况办法,抓紧出台大病保险投标的管理、财务核算管理、风险调节机制、承办服务规范、市场准入退出等配套监管制度,夯实大病保险运行和监管的制度的基础。此外,会鼓励大病保险承办公司不断丰富大病保险的服务内容,延伸服务链条,利用自身网络和统一法人等优势,实行及时结算、异地结算、一站式服务,发挥第三方制约作用,有效控制医疗风险。

  此外,保监会还会持续开展大病保险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会督导商业保险机构建立大病保险信息通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大家都非常关心的问题,比如到底如何来进行最终的保险支付,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司副司长称,可能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基本医保,只要你参加了医保就可以报销。截至2014年底,10.7亿人参加医保;第二是大病保险,一旦费用属于政策当中所规定的高额医疗费,自付费用超过上一年居民人均可支配费用,就进入大病保险的支付范畴,目标是防止家庭的灾难性医疗支出影响到家庭,造成因病致贫和因病还贫等结果;第三,保障各项制度的自动衔接,如果大病保险报销完后,基本医保报销完后,还有一些很高额的医药费用,就会进入应急救助慈善保险等,保证三种制度的衔接。

  那么,一旦商业保险公司介入,会不会被保险公司滥用投保人信息?保监会负责人也表示,他们会出台重点监管制度,在保险公司介入后,也能够保证投保人个人信息的安全。

  (央广网 冯会玲)

(责任编辑:宋雅静)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