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江县:民众年满70岁 每十年可办一次寿酒

2015年08月05日 11:03   来源:华西都市报    谢颖

农村酒席。(图据网络)

  通江此规定引争议

  8月3日,通江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规定,在网络引起争议。该《通知》除了对国家公职人员酒席范围进行界定外,还对农村和城镇居民举办酒席的范围进行界定:可以操办的酒席包括婚嫁、丧事和寿酒三类,其中办寿宴则要求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十年可操办一次,除上述三类之外,诸如升学、满月等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注意到,《通知》发布于7月24日0时30分,初衷是推广“空山经验”。8月3日,网友对《通知》的内容展开热议,有人力挺,有人质疑。质疑者认为,首先,仅仅从字面理解,《通知》缺乏可操作性,实际执行效果不太乐观;其次,以县委办、政府办名义,对普通群众举办宴席作出禁止性规定,是否“管得太宽”?

  《通知》:严厉处罚违规操办酒席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在通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看到。《通知》对操办酒席申报范围作出了明确:农村和城镇居民酒席申报范围界定为婚嫁酒、丧事酒、寿酒。

  其中婚嫁酒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必须提供结婚证明;丧事酒由子女、配偶或直系亲属提出申请。

  而办寿酒则要求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十年可操办一次(即年龄70周岁、年龄80周岁、年龄90周岁、年龄100周岁,以此类推),还必须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

  《通知》还明确,除以上三类酒席外,乔迁、升学、满月、参军、开业、钉门、立碑、过关、谢师等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

  农村和城镇居民不按规定申报违规操办酒席的,村(社区)按《村规民约》进行严厉处罚。

  属于巧立名目滥办酒席的,除按《村规民约》处罚外,纪检监察、工商、卫计、公安等部门要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质疑:政府是否管得太宽?

  《通知》出台后,迅即引起网友们的热议。

  有人力挺,认为酒席泛滥,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通江的做法值得借鉴,有助于刹住不正之风。但也有人表示质疑,首先从操作层面来说,申报程序太复杂,70岁以上才能办寿宴,而且隔10年才能办一次,这与农村的风俗有冲突,具体操作起来估计有些困难。

  其次,该《通知》的适用对象,应该是国家公职人员,对普通百姓作出禁止性规定和处罚细则,政府是否管得太宽了呢?移风易俗非短时间能够起效,政府的作用应该是指导或者引导,不是简单出台禁止性《通知》,就能达到效果的。

  回应:《通知》个别提法不科学

  针对网友质疑,4日晚,通江县委办、政府办特地对《通知》出台的背景和目的进行了说明。称近期各乡镇和城区酒席泛滥,不堪重负却又束手无策。为杜绝不正之风,2014年,通江县空山乡引导各村(社区)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让酒宴操办合情、合理、合规,各村(社区)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制定了规范酒宴操办的类型、范围、规模等相关内容,各村(社区)相继成立“红白理事会”,对操办酒宴进行监督管理,取得良好效果。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各地纷纷到空山乡学习经验。

  为推广空山乡创新《村规民约》的做法,制止“巧立名目乱办滥办酒席宴客敛财”之风,遏制不合理的“人情消费”,教育引导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树立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县委办政府办出台了该通知。

  这份说明提到,该《通知》中个别提法虽有些不科学,但主要目的是严格党员干部管理,以良好党风政风引导社会风气。

  □ 延伸阅读

  “空山经验”宴席减少一半以上

  4日晚间,通江县空山乡党委书记刘峰接受采访时介绍,去年11月,乡党委、政府在长时间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征求村民和农村“支客司”的意见后,乡人代会形成决议,由乡政府出台指导性意见,对酒席举办的种类、范围、时间段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然后交由各村再议,最后制定《村规民约》。按照程序,村民举办宴席,需要填写表格,出具相关手续,向村上的红白理事会(村民选举产生)书面申报,最终审批权在村民委员会。《村规民约》至少获得了95%以上群众支持,民意基础扎实,去年至今,实际执行效果比较好,各类宴席减少了57%以上。比如,《村规民约》对高考升学宴作出明确界定,本科以下不得办宴席。五年之内,一个家庭只能办一次升学宴。这一规定,让空山乡群众从升学宴中解脱出来。

  刘峰认为,乡政府的指导意见,前提是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在执行过程中,还要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这样的《村规民约》才具有生命力。今年5月中旬,巴中市纪委《阳光问廉》节目,肯定了“空山经验”。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谢颖

(责任编辑:杨淼)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