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划未来5年生态安全格局 将划分十大生态环境区
5年后,湘江干流水质稳定在Ⅲ类
记者9日从省发改委获悉,6月发布的《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5-2020 年)》(征求意见稿),已于近日通过专家评审。
《意见稿》提出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规划了我省城镇化“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安全格局,并提出到2020年,实现湘江干流水质基本稳定在Ⅲ类,部分河段达到Ⅱ类标准。
构建“一湖三山四水”
生态格局
《意见稿》提出,我省将构建以洞庭湖为中心、以湘资沅澧为脉络,以武陵-雪峰、南岭、罗霄-幕阜山脉为自然屏障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一湖”即洞庭湖。未来5年将打造成湖边城镇重要的“绿肺”。
“三山”指武陵-雪峰山、南岭山区、罗霄-幕阜山区。打造保持水土、美化环境、减灾防灾的多功能城镇绿色屏障。
“四水” 指湘资沅澧生态安全屏障。打造集生态、文化、休闲功能于一体的绿色清水长廊。
将划分十大生态环境区
《意见稿》将全省域划分成十大生态环境区,并提出了每个区域的生态功能及保护目标。
分别是:洞庭湖平原湿地与农业生态保护区、环洞庭湖丘陵农业生态保育区、幕阜山地常绿阔叶林生态保护区、罗霄山地常绿阔叶林生态保护区、长株潭城市群聚居生态环境维护区、衡阳盆地丘陵农业生态保育区、涟邵丘陵农业生态保育区、都庞岭-萌渚岭山丘常绿阔叶林生态保护区、武陵山地常绿阔叶林生态保护区、雪峰山地森林与农业生态保育区。
5年后湘江部分水质达Ⅱ类
《意见稿》提出,未来5年我省将以水、大气、土壤环境等为重点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在“四水”流域加强沿线石化、有色等行业环境安全集中治理,重点防治有机毒物污染,严格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毒物排入。将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实现湘江干流水质基本稳定在Ⅲ类,部分河段达Ⅱ类标准。
按照规划,未来5年,将全面推进湘江及其主要支流水上运输污染防治,控制船舶污油和生活垃圾污染。老城区大力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新建城区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到2020年,县城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地级城市基本实现雨污分流。
重点保护东江湖、水府庙、西毛里湖、大通湖、铁山水库等水质良好湖库及其流域,2020年前全部达Ⅲ类水质。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