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根据中央要求,民政部、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向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具体发放对象包括:1.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2.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军队离休干部、无军籍职工;3.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4.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以上对象共计5万余人,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元。
通知要求,确保9月份前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到抗战老战士、老同志手中。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