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法院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已报审上半年四川省法院司法改革初显成效
8月11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
上半年,四川省法院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一些改革事项已初显成效。目前,四川省确定在成都、乐山、巴中三地法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各项准备工作正有序稳步推进,试点总体方案已报审。
创新举措执结标的总金额增三成
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审判执行案件497622件,新收案件同比上升11.29%。其中,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分别上升12.42%、53.45%。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说,为巩固四川省反腐败斗争成果,全省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腐败犯罪,一审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23件683人,其中原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11人。
据介绍,受经济下行等影响,被执行人无财产或资产难以处置变现的案件大量增加,被执行人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等现象依然突出。为此,全省法院加大财产查控力度,与近300家协助执行单位实现“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其中,四川省法院与30多家金融机构实现网络执行查控。“在全国率先推行‘申请执行人权利清单’,是四川省法院的一项创新。”王海萍说,在执行立案环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享有的15项权利,这项举措有效治理消极执行问题。此外,为了强化执行惩戒威慑,全省法院开展专项行动,对756名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对14名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这些举措,上半年,全省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05268件,新收执行案件增幅高达24.3%;执结标的总金额204.35亿元,同比上升31.35%。
畅通“民告官”渠道受理行政案件增八成
从今年5月1日开始,我国法院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保障当事人诉权。为确保登记立案工作顺利开展,四川省法院制定专门文件,要求各级法院彻底清理并取消“年底不立案”、“先评估审判执行难度再立案”、“涉及当地政府、影响经济发展的起诉延缓立案”等“土政策”,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增设门槛”。从5月1日实施至7月30日,全省法院登记立案192633件,同比增长61.33%。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从制度层面畅通了“民告官”渠道,这项举措在四川省落实得如何?
“上半年,全省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5560件,审结3304件,同比分别上升85.77%、65.45%,‘民告官’难的问题得到明显改善。”王海萍说,全省法院按照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加大行政案件受理力度,在成都、广安和乐山三地法院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试点法院采取由2至3个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全市基层法院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以市(州)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实行异地循环交叉管辖两种模式。四川省法院还通过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推进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方式,促进依法行政执法活动规范。
此外,四川省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成效明显。上半年,试点法院平均审理时间减少3.34%,二审服判息诉率96.61%、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初步形成了可复制的改革经验做法。
三地法院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已报审
待遇不高、案多人少、追责更严……在司法改革深入推进的背景下,不少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对职业发展前景存在不同程度担忧。“要引导干警积极在各方面做好改革的准备,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王海萍说,四川省法院将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取得积极成效。
据介绍,四川省目前确定在成都、乐山、巴中三地法院开展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4项体制改革试点。为开展好试点,四川省法院先后召开20场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先后赴广东、青海、湖北等第一批试点省份学习经验。“梳理出12类问题,调查、测算形成人员分类、工资性收入等10份情况分析表,为制定改革方案和过渡期政策奠定坚实基础。”王海萍说,目前,四川省法院已拟出试点总体方案报审,将指导试点法院同步制定实施方案,并在部分基层法院先行试点探索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总结经验做法,为司法体制改革做好准备。(记者 钟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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