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天津暂停接收发往滨海新区(塘沽)的邮件和快件

2015年08月17日 21:24   来源:新华网    周润健

  记者17日从天津市邮政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故区域邮政业安全工作,天津要求全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暂停接收发往滨海新区(塘沽)的邮件、快件(含中转),对于暂时无法派送的邮件、快件,要逐件与收件人联系,采取转派他人、变更收件人地址等方式处理,对于暂存及无着邮件、快件必须逐件登记造册。

  据天津市邮政管理局介绍,天津市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要与全国总部沟通,凡发往滨海新区(塘沽)的邮件、快件(含中转)一律停收;已处于运输途中的快件要及时合理调配至其他区域,妥善保管;对已运抵天津市的,要暂时存放在市级分拨中心,不要再发往事故区域。

  对于暂时无法派送的邮件、快件,要逐件与收件人联系,采取转派他人、变更收件人地址等方式处理,避免快件形成积压。对于无法联系收件人,或收件人无法接收的,及时联系寄件人,作退回或暂存处理,对于暂存处理的邮件、快件以及无着邮件、快件,各企业必须逐件登记造册,并将邮件、快件放置远离事故区域或安全场地妥善保管。对于未按要求进行登记造册的企业,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此外,各企业天津总部务必在8月17日8时,将之前暂存处理的邮件、快件全部汇总并报市邮政管理局。并自8月18日起,每日上午8时前,将截至前一日暂存处理的邮件、快件情况报市邮政管理局,直至市邮政管理局通知之日停报。(记者周润健)

(责任编辑:宋雅静)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