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事业单位人员可在职或离岗创业

2015年08月19日 20:59   来源:新华网    刘邓

  海南省政府近日出台的《海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为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对于在职创业的,经单位同意,可在不影响工作、不损害单位集体利益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进行。

  意见提出,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自签订离岗创业协议之日起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记者刘邓)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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