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城建监管乏力喂饱"苍蝇" 土地成乱源

2015年08月21日 08:25   来源:法制日报   周宵鹏

  今年以来,河北省邢台市围绕土地开发整理、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等10个重点领域,掀起一场整治“小官腐败”的攻坚战。截至目前,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相关问题线索283件,初核238件,立案23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6人。其中不乏一些村干部权力任性、违法乱纪,在农村城建发展中疯狂敛财的案件。

  近日,邢台市桥东区纪委通报,该区南陈村原党支部书记郭建平在整治“小官腐败”专项行动中被查办,现已查明郭建平涉嫌贪污土地补偿款676万元、挪用集体资金73万元的违纪违法事实,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目前,郭建平已被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由于权力集中、监管乏力,一些村干部通过变卖土地、旧城改造等方式“富起来”,“小官巨腐”问题严重。

  借征地敛财

  整治“小官腐败”专项行动开始后,邢台市桥东区纪委把线索摸排重点放在城中村改造和征地迁拆领域。根据相关线索,纪检机关发现该区东郭村镇南陈村近年来征拆项目多,资金流量巨大,并且反映支部书记郭建平贪占的举报信件非常集中。

  早在2012年,就不断有村民举报郭建平侵占征地款、霸占变卖土地、勒索企业等不法行为。邢台市桥东区成立了由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成员组成的专案组,对郭建平一案开始查办。

  案件调查之初,专案组就发现南陈村9800余万元的征地拆迁资金底数不清、账目不明的问题。据查,该村近6年来更换了三任会计、四任出纳,任期内不记账,前后任不交接,两万多张原始票据用9个袋子装存,并且拆迁协议等重要资料缺失。经过清账,专案组核查征地拆迁协议360余份,发现问题线索120余条,涉及款项1200余万元。

  在调查中,专案组成员发现,4笔大额征拆款支出没有对应的拆迁补偿协议,且领款人身份不详。通过调查领款人、实地查看涉拆原址、走访知情人、调取评估档案,专案组从郭建平家中提取到藏匿的4份拆迁补偿协议,发现其以提高补偿单价的方式增加补偿总金额,并最终查明郭建平涉嫌贪污补偿款676万元、挪用集体资金73万元的违纪违法事实。

  “桥东区地域小、村居少,多年来没有发生过数额如此巨大的贪腐案件。”专案组相关成员说。

  近年来,河北发生的村干部在城市建设中违法乱纪、牟取暴利的案件并不鲜见。

  在河北省近两年查办的“村官”贪腐案件中,衡水深州市南街村几任村支书非法挪用村集体资金,非法倒卖土地、参与地产开发并从中牟利;保定市曲阳县七里庄原村支书刘会民在两个征地项目中,收受开发商6000余万元“好处费”。

  记者发现,在这些案件中,事发村都处于城市建设的最前沿。其中,邢台南陈村和衡水南街村均为城中村,前者被邢台市桥东区政府列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后者村居与深州市大多数政府部门交错坐落,土地开发项目众多;保定七里庄紧邻曲阳县城,该县廉租房建设项目和教育城项目等位于该村。

  “在城中村改造中,村级腐败问题突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近年来查办的村干部贪腐案件中,涉案金额较大的基本都与城市建设项目有牵连。

  土地成乱源

  “南街村的乱,根子在土地上。”衡水市南街村问题专案组成员崔继军告诉记者,深州1994年撤县建市,市直各部门大多建在南街村的土地上,一些工业、商业、城建、房地产等项目也开始在该村大量投放。原来不值钱的土地变得寸土寸金,一些村干部受利益的诱惑,开始在土地上动脑筋,暗箱操作、中饱私囊、争相渔利、贪污受贿由此盛行。

  专案组侦查发现,南街村原村支部书记马彦上任后,多次把村里土地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半卖半送给亲朋和开发商,还先后两次挪用村集体财产9万多元。他的继任者王保国上任后,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入破产村办企业土地,建起饭店,搞起房地产开发,还私自在承包地上打地热井经营获利。

  在土地方面,村干部有着天然便利条件,甚至出现集体腐败。南街村有一处8亩的土地,马彦勾结其他村干部用多个假名字办理了土地证,而后出售获利。一些村干部还在村办企业倒闭过程中,低价买入土地开发房地产获利。在保定市七里庄,整个村“两委”班子竟然都蜕化成为刘会民的帮凶。

  为期4个月的综合治理行动中,专案组在南街村共侦办27起犯罪案件,处置29个违规问题,抓获犯罪嫌疑人34人,其中就包括马彦和王保国在内的多名村干部,收回被强占的集体土地648.6亩,收缴、追缴承包费及违法所得近千万元。

  监管存盲区

  这些村干部之所以敢于并能够这么干,根源在于基层村组织权力太过集中。村支书、村主任等村“一把手”往往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个人强势,在基层政权中实行“一言堂”。少数村干部在利益驱动下容易抱团作案,极易突破审批、财务监管等制度制约。

  记者从河北省检察院了解到,在一些案发地的农村基层组织,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严重缺失,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资金使用随意,没有明确规定和细化流程;“一把手”在财务开销中缺少有效监督,村务公开环节尚未落实。村“两委”对于一些国家惠农政策、各种补贴等不及时公示,资金停留在村干部手里时间过长,容易滋生腐败。

  在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过程中,大多涉及到动拆迁等工作,关系到基层领域重大利益,往往需借助熟悉基层情况的村“两委”人员,由此极易形成监管盲区。

  “相关动拆迁制度不完善,权力又集中在村‘两委’和动迁人员手中,土地动迁款的收支不透明,导致个别村干部得以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土地动迁款,或收受他人贿赂,甚至利用政策信息优势违建或骗取拆迁款。”河北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破解监管难

  衡水市南街村问题专案组在调查当地混乱的土地问题时发现,很多明显不合法的土地转让,受让者却获得了国土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更令专案组吃惊的是,深州市一些领导干部也在南街村占据了土地。随后,衡水市检察机关对深州市国土局原局长田彦辉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批准逮捕,该局多名干部被查。

  “职能部门不作为、管理缺位,助长了歪风邪气的蔓延。”深州市委于2014年12月向衡水市委递交的检查总结报告中称,一些职能部门及干部的不作为、乱作为,没有尽到应尽的监管职责,使南街村问题愈演愈烈。

  目前,对农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存在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各级部门对于出现的村干部违法犯罪问题不能及时处理,一定程度上滋长了这些问题村干部的腐败及违法犯罪行为。

  导致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的原因,既和基层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相关,也和基层村组织特有的组织生态有关。有专家认为,村干部是游离于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不在编、不脱产的边缘化干部。下边一根针,上头千条线,仅城建工作就涉及国土、住建、规划等多部门。对应监管单位太多,表面看谁都在管理,但在实质问题上,这些部门都可以找借口撂挑子。

  村民大会形同虚设,民主监督苍白无力,上级监管流于形式,种种监督力量的薄弱和缺失,加之农村信息不透明、政策有滞后等问题,客观上无疑加大了村干部权力“任性”的风险。

  2014年以来,邢台市临城县在全县220个村均设立起村民监督委员会,每村3至7名村监会成员可参与村级民主决策监督、项目建设、村务公开和村干部廉洁履职情况,村民也可以监督村监会。当地表示,这一类似“村纪委”组织的成立,有助于破解村干部“乡镇纪委监督不到、一般群众监督不了、村干部自我监督不好”的难题。

  加强对村干部监管的同时,更要从城建开发机制上扼住村干部私欲膨胀的可能。有专家建议,由于农村改造、城市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大多都围绕着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承包权的转移而引发,因此还要加强农村城建尤其是城中村改造的相关立法,防止政策性文件朝令夕改。同时,一些地区关于土地“区段征收”和“市地重划”等成功模式,能够有效消灭寻租空间,降低腐败概率,亦可提供借鉴性思路。(制图/高岳 本报见习记者 周宵鹏)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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