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记者 周绍谦 孙青 河北新闻网网友 @菩提子 @小宇宙大爆发
日前,衡水市公安局出台规定,依法不再出具包括“未落户证明”、“健在证明”在内的10种证明材料,以逐步解决饱受群众诟病的证明过多过滥问题。据悉,这也是我省公安机关首次出台类似规定。专家建议,应尽快建立政府部门间的协调沟通机制,同时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从源头上减少“奇葩证明”的出现。
证明取消,群众赞办事“提速”
“公安局取消了单方保险事故证明,现在办理赔付快多了!”7月28日,在衡水市区某保险公司,正在办理保险理赔业务的车主高峰这样告诉记者。高峰前不久驾驶挂车出行,在避让一辆私家车时发生侧翻。保险公司查勘员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拍照取证后,高峰一周内就获得了理赔。高峰说:“以前发生单方事故,保险公司都要求车主到交管部门开具单方保险事故证明,然后才能赔付。有时现场情况不好界定,交警也没办法直接开证明,办理赔得交警大队、保险公司来回跑。”
与高峰一样,到衡水市中心血站报销血费的市民李孟辉也对衡水市公安局取消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新规表示支持。李孟辉说:“原来直系亲属报销血费需要派出所的亲属关系证明,但我跟母亲户口不在一起,让我很发愁。现在公安局取消开具这项证明,省事多了。”
记者在衡水市街头随机采访了解到,广大市民对衡水市公安局取消开具10种证明材料的做法非常支持。
程序简化,“万能派出所”减负
据媒体报道,日常生活需要的各类证明中,很大一部分都要求由公安机关开具,一些基层民警因此笑称自己工作在“万能的派出所”。随着衡水市公安局停开包括“未落户证明”、“健在证明”等在内的10项证明,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也让不少民警感叹:终于不用再为各类“奇葩证明”发愁了。
衡水市公安局户政处民警柳晓东就曾对开具各类证明深感烦恼。他告诉记者,前不久市民周先生到办事大厅要求开具“同一人身份认定证明”。原来这位周先生几年前在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时,工作人员误将其身份信息录错,现在想取钱,银行要求他必须到公安机关开证明才能更改。这就让柳晓东很为难,他说:“这样的错误不是我们的职责范围,我们也没办法证明。虽然最后还是给周先生开了证明,但那只能表示他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上信息一致,还是不能证明他和银行系统里记录的是同一个人。”
据衡水市公安局相关案例显示,多年来群众到派出所要求开具的证明不仅有媒体报道中提到的“我妈是我妈”,还有证明自己活着、证明自己住哪里等数十种类型。衡水市公安局副局长邢承清表示,由于政府各部门职能作用交叉,加上部门之间信息处于分散管理,因此群众办事需要证明的事项非常多,一些证明要求公安机关开具又缺少法律依据,也给公安机关造成不合理的负担。邢承清说:“经过反复梳理,我们最终确定取消这10种证明,一方面简化办事流程,让群众少跑腿;另一方面也更加规范执法行为,给基层派出所减轻负担。”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