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江西省发改委了解到,该省在全面摸底、深入调研、详细测算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省直实施方案及4个配套办法,已上报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审批。
江西省发改委消息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省直实施方案及4个配套办法已于8月14日经第117次省委常委会审议。
目前,江西省公车改革办正在抓紧制定省直公车改革操作指南、两大平台组建办法、保留车辆管理办法等配套措施。
据此前公开报道,江西省公车改革摸底工作涉及江西全省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133家省直单位。统计对象37000余家,摸底数据将作为制定江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重要依据。
江西省公车改革已透露出一些方向,如公检法等部门(系统)可配备执法执勤用车;根据全省近5年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成本情况,制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等。
江西是较早试水公车改革的省份之一。2014年1月,江西省新余市公车拍卖第一槌敲响,这是该省在中央车改方案出台后遏制车轮上腐败的“第一槌”,被誉为自十八大以来的“江西公车改革‘破冰’之举”。
从当年1月1日起,新余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实施。全市288个单位700余辆车涉改,其中128辆公车移交至新余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未被该中心选用的500余辆公车被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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