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发现土地证系"山寨货" 官方:特殊时期的产物

2015年08月29日 13:28   来源:荆楚网   碧云

  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居民余旺新向楚天都市报反映:近日,他所在社区一户居民想卖房子,意外发现十多年前区政府给他们办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假的。而当年办了这种“山寨”土地使用证的居民,共有100多户。

  记者看到,该证外观与正规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无异,怎么会是假的?连日来,记者采访了有关各方,揭开层层谜团。

  居民反映区政府发的土地证是假的

  梁子湖区涂家垴镇离鄂州市区80多公里,余旺新等居民住在该镇公友社区。8月17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一到社区,立即有数十位居民围拢过来,拿着自家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让记者看看是真是假。这些证件的封面有黄色、红色、香槟色等各种颜色,都印着“国有土地使用证”字样,以及国徽和国土资源部的公章。发证机关为梁子湖区政府。

  证件显示,这些居民的房子都位于一条街道的两边,街道之外便是农田。记者问:“你们这片土地的属性,应该属于集体土地,怎么会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居民们于是讲述了土地证的来历——

  他们以前是梁子湖区沙嘴村村民,村子地势较低,几乎家家开门见湖。2001年,大家响应政府移民建镇的号召,集体搬迁到现在的地方,并按政府统一规划各自建了房子。当时,国家对移民建镇每户补贴1.5万元,镇政府给了每户6900元,余下的8100元,镇里说用于征地、平整土地、外墙统一刷涂料,以及办房产证、土地证等。

  建起房子安好家之后,2002年下半年及2003年上半年,镇政府及镇土管所工作人员,分批给村民们送来了房产证、土地证。“我们相信政府,从没怀疑过这些证是假证。最近有人想卖房,意外得知房子不能上市交易,我们这才发现土地证有问题。”余旺新说,她几天前到鄂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梁子湖分局咨询,该局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她持有的土地证是假的。“证件是区政府办的,怎么会是假的呢?难道是他们故意骗我们?”居民们七嘴八舌地说。

  梁子湖国土分局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能卖房

  当日下午,楚天都市报记者陪同居民代表,来到鄂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梁子湖分局。

  该局一位汪姓副局长肯定地说,居民们的土地证是真的,不过房子不能上市交易,因为证件上“土地用途”一栏写的是“划拨”。它意味着,居民们建房的土地由政府无偿提供,他们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同于“集体土地使用证”,这是特殊年代特事特办的“特殊产物”。如果居民想卖房子,不能直接交易,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把“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

  记者问,余旺新等居民居住的土地,属性如何?汪副局长说,目前属于集体土地,准备变更为国有土地。

  记者又问,既然目前还不是国有土地,为什么十多年前就给居民们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呢?汪副局长说,集体土地证更办不了,因为这块地属于宅俊村,只有该村村民才拥有使用权,而余旺新等居民都是从沙嘴村迁来的,不是宅俊村村民。

  在场的余旺新等居民不满意汪副局长的这一解释。他们说,难道因为不能办集体土地使用证,就“创造”出一个“山寨”国有土地使用证来忽悠我们?

  记者随后采访了涂家垴镇副镇长王伟生。他坦率地说,余旺新等居民不仅不能办国有土地使用证,连房产证都不能办,他们手中的“两证”,都是违规操作的产物。他粗略估算了一下,如果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每户大约需要18万元。

  省国土厅集体土地不能办理国土证

  果真如汪副局长所说,居民们补交了土地出让金,手中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就能变成真正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了吗?

  8月24日,记者来到鄂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该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如果余旺新等人居住的地块属于集体土地,还没有变更为国有土地,那么,即使他们想交土地出让金,恐怕都没地方收。因为按照新的土地法,变更土地性质,统一归省政府审批,连市一级政府都无权审批。另外,国有土地使用证应该由市级国土资源管理局颁发,但前些年不太规范,为了工作便利,一些偏远地区直接拿空白证书自己办理了。

  前日,记者带着涂旺新等居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请省国土资源厅一位部门负责人鉴定真伪。该负责人拿出一本正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样本,指导记者对比。记者看到,正规国有土地使用证封面为红色,对着阳光可以看到里面的国徽水印,而“山寨”证件不仅没有国徽水印,连颜色都五花八门。

  这位负责人还明确表示,集体土地绝对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只能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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