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46件非法集资案27人判无期受害群众8万余人

2015年08月29日 13:34   来源:央广网   雷恺

    记者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周”发布会获悉,近五年来,西安中院共审结非法集资类涉众案件46件,还有11件正在审理之中,涉案金额近30亿元人民币,涉及受害群众8万余人,先后对27名主观恶性深、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的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

  据介绍,这些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有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擅自发行股票罪,涉案金额近30亿元人民币,涉及受害群众8万余人,非法集资类案件发案数量连年呈上升态势,涉案金额屡创新高。面对这一形势,西安中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职能作用,加大对非法集资类犯罪的惩处力度,先后对27名主观恶性深、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的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对117名被告人判处一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我们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退赃的23名被告人依法适用了缓刑。同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开展与受害群众对话平台上百次,接待受害群众超过万余人,穷尽司法强制手段,总计向受害群众发还追缴的涉案款超过3亿元,尽最大可能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有效维护了受害群众的经济利益和全市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面对非法集资案件高发的严峻形势,西安中院主动作为,加班加点,克服诸多不利因素,内部挖潜,安排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担任主审法官处理非法集资案件,严把案件的事实关和法律关,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快审快结。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及时向受害群众告知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承担的法律规定,明确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在此基础上,积极听取受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邀请受害群众代表旁听案件审理,保障受害群众的知情权。同时,加强与公诉机关以及侦查机关的配合协作,及时将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涉案资产线索及受害群众提供的相关线索函告公诉及侦查机关,果断采取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受害群众的财产损失。

  在涉案资产的处置过程中,西安中院积极引入第三方,聘请专业的评估、拍卖机构对涉案资产进行评估拍卖,对追缴的资金按比例进行发放,在兑付方案的制定过程中积极听取受害群众的意见,确保了资产处置工作的平稳进行,有效地保证了案件的依法稳妥审理。今年,西安全市法院联动,开展了“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与相关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互动合作,通过在相关网络媒体开设话题及栏目,增强了宣传活动的声势和影响力,在西安全市甚至更大的范围内营造了共同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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