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重庆晚报A03版报道了云南导游与重庆游客发生冲突的事件。前日,丽江市旅发委发布了《关于媒体曝光“8月24日导游在带团过程中与游客发生争执”情况处理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涉事旅行社被罚款5万元并停业整顿一个月,涉事导游左某某已被吊销导游证。
《通报》称,经调查,重庆游客刘某某一行16人(散客拼团)与重庆云之滇旅行社签订丽江、香格里拉四晚五日游旅游合同,由丽江新云岭旅行社接待安排行程,委托导游左某某(该导游属昆明导游协会导游)接待。
事件发生于24日游览完香格里拉行程返回丽江的途中,导游按旅行社要求,在登记游客购物情况过程中,因导游认为游客刘某某对其有辱骂性语言(有可能是本人口头禅或当地方言),遂与游客发生言语冲突。其间,司机赵某某(经核实属于丽江云杉旅游汽车公司)出现掀当事游客帽子的不文明行为,导致矛盾升级。
该事件发生后,导游左某某向丽江新云岭旅行社反映了该情况,按旅行社要求向游客当面道歉,并向游客征求意见是否需要更换导游和车辆,游客当时未提出更换导游和车辆的要求,当事游客刘某某也表示谅解,并也对导游进行了道歉,同时要求导游带团完成剩余行程。
根据调查结果,丽江市旅发委于昨日对相关旅行社及当事人作出处罚。其中,丽江新云岭旅行社被处以5万元罚款,并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导游左某某被处以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
目前,发出视频的当事人王女士已经删除了视频,并表示接受了当事人道歉,“剩下的事交给有关执法部门调查与处理。我也不再回应此事件后续问题,一切交给媒体最后来公布处理结果。”王女士称。
重庆晚报记者 汪一阳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