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 通报八小时外违纪违规案件

2015年09月02日 10:0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罗有远

  “韶关市乳源县普查中心副主任曾俊峰,晚间同他人在乳城镇某驾驶员培训公司内利用扑克牌进行赌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8月27日,广东省纪委通报5起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违纪违规典型案件。这是该省下发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工作时间外活动监督管理意见后,首次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违纪违规案件进行集中通报。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八小时以外”不能成为例外。8月13日,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从事与职务影响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去年中央巡视组在巡视广东后反馈指出,该省存在基层单位和党员干部作风漂浮、一些领导干部与私营业主勾肩搭背等现象,建议该省充分认识省和省以下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方面潜在风险的严重性,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

  “广东处于改革前沿,市场经济较为发达,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也比较大。有些党员干部工作时间之外与私人老板勾肩搭背,出入私人会所,打高尔夫球等,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广东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今年以来,该省严治“球杆上的腐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其中省管干部6人。

  《意见》针对近年来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在纪律审查实践中发现的易发多发、基层反映强烈以及中央和省委领导关注、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八小时以外”违纪违规行为作出规范,如拉帮结派和以各种名义聚会搞“小圈子”,参加他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从事艺术品、奢侈品收藏,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协调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经商办企业或从事营利性活动等。

  哪些行为属于“八小时以外”事项?本次出台的《规定》明确,“八小时以外”事项指的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时间以外从事事项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生活领域事项,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会交往、家庭生活、休闲娱乐情况。广东省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意见》把握的原则是,将可能与党员领导干部职权、职务造成利益冲突和角色冲突的事项,党员领导干部职权职务延伸到个人生活领域的事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生活可能对履职尽责造成影响的事项列入监管。

  该省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单位“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要重点负起对班子成员、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了解掌握分管或联系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和报告。各级纪委(纪检组)、党委组织部要切实负起专门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将“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作为述责述廉述德、书面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政务门户网站、问政平台、公益广告、政风行风热线、信访举报等形式,引导媒体有序参与“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 (记者 王景喜 通讯员 罗有远)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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