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夫妻互查财产实施5年 成效显著但也有尴尬之处
昨日,广州市人大代表分组检查《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的执法情况时发现,在法律中规定的“夫妻财产知情权”在现实中有碰壁情况。
“夫妻互查财产”这一规定于2010年6月起通过《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在广州实施。规定中提出:“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等机构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受理,并且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查询很方便,5分钟立等可取,但能查到的信息很有限。”执法检查组表示,因为互查财产的范围目前仅限于房产、车产、工商登记,而不包括股票、债券等。这就导致离婚时妇女在夫妻共同财产方面权益被侵害的现象仍然较多,男方隐瞒或转移有价证券,妻子无法提供证据。
“在查询财产状况时,妻子已经有身份证、结婚证和知道具体是哪个银行了,还不行,还要提供银行账号。那干脆就数钱分得了,还用银行你来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小穗表示,目前一些银行在财产状况查询的规定及做法明显不合理,建议相关部门要针对这些具体问题研究解决。
除此以外,还有不少已被判决离婚的夫妻拿着结婚证查财产,由于目前国土部门不掌握民政部门夫妻关系方面的动态数据,造成窗口工作人员无法核查识别。
对此,民政部门表示这个问题很快会通过“五个一”平台的建设而解决,部门之间有需要互通的数据通过申请就可授权使用。
据统计,自《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2010年出台以来,广州市公安局车管所为700人提供车辆信息查询服务,市国土规划委为2000多人提供了夫妻房产查询服务。
家暴案件上升 离婚妇女“分户难”
在检查中还发现,家庭暴力案件呈上升趋势,女性和儿童仍是主要受害者,个别接待处理人员没有正确指引和告知受害者救济渠道。
据统计,广州市各级公安机关每年处理家庭暴力案件1884宗,各级妇联平均每年处理517宗。检查组在天河区暗访时发现,家庭暴力问题的前三类情况有:没有生育男婴的妇女长期遭遇家暴、夫妻之间因为性格差异女方遭遇家暴、因为家庭共有财产的使用和分配纠纷引起的家暴。
在解决家暴问题上,妇联系统和民政部门联合建立了反家庭暴力庇护站7个,受庇护妇女82人次。遭受家暴女性到庇护站接受庇护人数较少,检查组认为庇护站功能和作用尚未真正发挥出来。
对于离婚妇女的权益保障,通过法律中“离婚妇女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广州有4700户离婚妇女家庭享受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占享受该政策家庭总户数的14.2%。约1600户离婚妇女家庭享受到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占享受该政策家庭总户数的6.5%。
不过,番禺区副区长麦洁萍在汇报时指出,“分户难”是目前离婚妇女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2014年8月正式实施的《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分户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房屋的产权证明,以及房屋产权人或户主同意分户的书面意见等材料。“事实上,若要离婚妇女提供房屋产权人或户主同意分户的书面意见等却十分困难。”麦洁萍说。
目前,公安部虽有明确规定离婚后可以允许一址两户,但在现实中却有实行障碍,导致影响离婚妇女甚至其子女的权益受到部分损害。
番禺彻底解决
“出嫁女”权益问题
在女性的政治权益保障保护方面,据统计,2010~2014年广州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套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连续5年达100%。12个区(县级市)四套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情况良好,除2014年党委领导班子干部配备率为91.67%外,其他三套班子均连续5年女干部配备率达100%。
在基层方面,女性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比例明显提高。据统计,2014年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占26.71%,比2010年15.44%提高了11.27个百分点。
值得一提的是,几年前,“出嫁女”集体收益分配保障问题曾一度成为困扰广州各区的一大难题,妇女上访案例非常多,其中番禺是“上访最多的区之一”,但经过股份固化改革,明确了依法界定包括出嫁女及其子女在内的股东资格。目前,番禺区177个行政村全部完成股份固化改革,彻底解决了近3万名出嫁女及子女的权益分配问题。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