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办法》,2015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覆盖全市所有统筹地区,并在新农合基金可承受前提下,逐步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原则上,合肥各县(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万元,分段报销比例提高为45%~85%。
保险统筹
合肥各县(市)将制定具体的新农合大病保险统筹补偿实施方案,综合考虑本地新农合基金使用进度、大病发病率等因素,在新农合基金可承受范围内,合理确定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起付线及补偿比例。
即时结报
大病患者单次住院合规可补偿费用达到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原则上应在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办理大病保险即时结报,实行新农合补偿与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服务。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