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沈阳市政府获悉,沈阳市将支持电子商务领域等现代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住宅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也就是说,沈阳的淘宝店主可以登记“住宅公司”了。
未注册网络商户
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沈阳市把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就业纳入就业发展规划和电子商务发展整体规划。已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且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实施意见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区,并倡导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
将允许企业
“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
沈阳市将允许企业“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支持电子商务领域等现代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住宅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推行电商企业、文化创意、设计咨询、众创空间等集群注册,允许电商企业将地址登记为托管公司的住所。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沈阳市还将拓宽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融资渠道,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面向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