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可能很多人还记得,今年3月1日下午,深圳机场T3航站楼发生的一起惨烈的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行至机场高架桥离港平台转弯处时突然失控,不仅直接从小车道驶入大巴车道,并且车头沿着右侧防护墙一直往前扫,将前后约50多米长的桥面上正在看飞机的人撞倒一片,多人直接被撞飞落到桥底,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24人受伤。
深圳市政府“3·1”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的调查报告日前公布,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由于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且操作不当,机场集团及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报告建议对13人进行处分,让4人做出书面检查。
调查报告显示,肇事司机杨明晰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50%以上,且操作不当,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过错。报告认定,杨明晰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涉嫌构成犯罪。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刑事与行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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