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迪厅惹纠纷打伤保安被判刑
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3名年轻小伙,在迪厅喝酒跳舞时因挑逗迪厅内其他客人发生纠纷。迪厅保安闻讯赶来制止,3名小伙对保安拳打脚踢,造成3名保安受伤。近日,房山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3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今年刚20岁出头的小伙子刘洋(化名)初中毕业后到北京某工地打工,并认识了同样出来打工的王磊(化名)、刘新(化名)。
去年12月份一个凌晨,刘洋约上王磊、刘新到迪厅喝酒跳舞。在跳舞过程中,王磊和刘洋谈论对面女孩的身材和舞姿,因声音过大被女孩的男友听见,双方起了争执并有动手趋势。
迪厅的保安赶来制止,在拉扯过程中刘洋等人反而对几个保安一顿拳打脚踢,造成3名保安身体受伤。迪厅工作人员见状后报警,公安机关出警,并随后将刘洋等人传唤到案。
后经司法机关鉴定,3名保安身体损伤均构成轻微伤,检察机关随即对刘洋、王磊、刘新等3人提起了公诉。在这期间,刘洋、王磊、刘新等3人与受伤的3名保安达成和解协议,赔偿了6万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认为,3名被告人随意殴打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三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酌定从轻处罚。据此,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