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南京小伙花1千元请公司策划求婚 话筒失灵气跑女友

2015年09月15日 09:21   来源:扬子晚报   陈郁 安婧

  为了能够求婚成功,南京市民小朱花了1000元请来了求婚策划公司,结果因为现场出现了设备故障,使得女友因为没听到求婚词而愤然离场。失败的求婚让小朱很生气,向婚庆公司索赔。扬子晚报记者调查发现,南京婚庆公司在受理求婚策划的时候往往相当小心,求婚不成功一般不收费。

  花千元要浪漫求婚

  小朱和女友已经恋爱了两年,在他看来,两个人的感情稳定,于是小朱便想在今年把婚结了,而如何求婚让女友感动成为了小朱日思夜想的重要问题。

  “以前总是听女朋友说自己想要有一场浪漫的求婚。”小朱说,女朋友的话自己一直都放在心里,记得有一次女朋友还说,她一个闺蜜的男友精心策划了一场浪漫的求婚仪式,闺蜜在求婚中被感动得哭了。

  于是小朱便暗自发誓,一定要给女友一个难忘的求婚仪式。可是冥思苦想了一段时间,还是没有想出一个完美的求婚仪式。于是在朋友的建议下,小朱想到了请婚庆公司来帮忙。

  婚庆公司明确表示,他们策划过很多求婚活动,效果都不错。就这样,小朱交纳了1000元策划费,就等待着浪漫一天的到来。

  话筒坏了求婚词没说,女友跑了

  求婚当天,起初一切顺利,女朋友面对突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由玫瑰花摆放的心型图案十分感动。而按照程序,此时的小朱应该拿着话筒在远处,说出自己的求婚词。但是此时却出现了意外,小朱手中的话筒突然发生了故障,音量怎么都调不高,小朱先是说了一遍求婚词后觉得效果很不好,当他准备不用话筒,放大音量再说一遍时,却看到女友已经跑了。

  面对这种状况,小朱非常失望和沮丧。好不容易找到女友,女友告诉他,自己当时在现场看到花还是蛮激动的,但是没有看到小朱,也没听到小朱的声音,自己就呆呆地站在那里好长时间,听不到任何声音,心里觉得有些害怕,于是就赶紧跑走了。

  婚没求成就赔偿200?

  这算什么求婚?婚没求成,小朱自然要找婚庆公司索要赔偿,但是婚庆公司的答复是他们负责求婚创意和现场的氛围,但不能确保求婚结果,由于当时话筒出现问题,他们愿意赔偿200元给小朱,小朱对此结果不满意,向南京市雨花区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及时与婚庆公司取得联系,经过耐心调解,婚庆公司同意全额退款,小朱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应在事前对相关事宜做好协商,尤其是出现问题时应该怎么赔偿需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出现消费纠纷时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记者调查

  多数婚庆公司 求婚不成功不收费

  扬子晚报记者调查了解,一般求婚消费都在千元以上,多的花费几万元。价格的不同,主要因为需要的场地不同,花费时间、精力不一样,一切都看顾客需要什么样的求婚方式和求婚场面。

  “求婚和结婚一样,都是喜事,不过通常情况下,求婚不成我们一般不收费。”南京市一家婚庆公司负责人刘飞昨天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如果有求婚的客户,他们都会对男女双方情况进行了解,对于感情不成熟的客户坚决不做,因为这样的感情往往存在很多问题,此时冒然求婚往往效果很不好。而为了让员工了解客户,帮助客户求婚成功,他们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求婚失败将全额退款,如果不退款,顾客可以去法院起诉。

  刘飞说,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让每一次求婚策划成为客户通往婚姻的美好回忆。因为求婚成功的关键看双方感情怎么样,感情好即使非常简单的求婚也会成功。(记者 陈郁 通讯员 安婧)

(责任编辑:石兰兰)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