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4人遇难的连霍高速河南段义昌大桥爆炸案开审 八被告受审
连霍高速河南段义昌大桥爆炸垮塌案15日开庭审理,张根林等8名被告人被控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
当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2013年2月1日,一辆运输烟花爆竹的货车从陕西前往河北,行至连霍高速(江苏连云港至新疆霍尔果斯的高速公路)河南省三门峡境内的义昌大桥上发生爆炸,大桥南半幅发生坍塌,导致正在行驶中的车辆坠于约30米落差的桥下,事故造成14人遇难,8人受伤。
事发后,官方认定事故是一宗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存在非法生产、装载、运输烟花爆竹等情况。
三门峡市检察院当庭指控,被告人张根林、薛运芳、翟工厂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唐振生、唐进虎、郭转玲、唐雪琴犯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告人张保林犯假冒注册商标罪。
本次庭审预计持续到9月16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