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像支马克笔,“笔筒”内却藏着电子烟,不用点火,吸一口就能“吞云吐雾”,还有草莓、西瓜等各种水果味。近日,这种新型电子烟在小学生圈内流行起来,也引起了家长们的担忧。
对此,东方今报记者调查发现,售卖该电子烟的是焦作市实验小学附近的一家商店,每到放学时间,就有大量小学生前来买烟。有家长指出,向学生兜售电子烟系违法行为,强烈呼吁相关部门予以监管。□东方今报记者成安林/文图
【投诉】
儿子叼着“烟”写作业
前几天,焦作市民张先生发现自己10岁的儿子竟然抽起了“烟”!“儿子在做作业的时候,嘴上叼着东西,仔细一看,随着‘笔头’一明一暗,儿子嘴里竟然喷出了烟。”张先生当时就火了,责问他怎么小小年纪就抽起了烟。可儿子一脸无辜地表示,这不是烟,是水果味的玩具。
张先生发现,儿子口中的“玩具”就是成年人用来戒烟的“电子烟”。经再三追问,儿子道出实情,最近身边很多同学都在“抽”,他也花10块钱在学校附近的小店里买了一支。
随后,张先生试着吸了一口这支“电子烟”,一股带着水果香味的烟气冲入口中,口鼻中烟气喷出,还真能过上烟瘾。
【调查】
没有中文标志、生产厂家等
接到报料,9月16日下午,记者来到张先生反映的焦作市实验小学附近的“我爱我家文具店”。记者询问是否有“电子烟”卖,老板随即从柜底翻出一盒,并表示不能摆在柜面上卖,有孩子前来点名要的话就拿出来。
商店老板表示,这种能提供西瓜味、草莓味、香橙味等各种口味的“电子烟”,并不含尼古丁等成分,对人体健康没有危害。
记者仔细观察发现,圆筒形外壳里,是一支八九厘米的管子,比普通铅笔稍微粗一些,拔开后面的塑料套吸一口,就像吸烟一样能吐出烟雾,而且吸的时候前端也会出现红色的“火光”。而产品外包装上全部是英文,没有任何中文标志,没有生产厂家等信息。
一名曾在此购买电子烟的小学生告诉记者,学校里很多男同学喜欢买这种东西,“觉得很酷”。
【说法】
禁止生产和销售烟草状玩具
这种“电子烟”到底能不能卖给孩子?据了解,根据《烟草专卖法》相关规定,烟草专卖品仅包括卷烟、烟丝、滤嘴棒等,尚无“电子烟”这一产品。所以,市面上的“电子烟”不在他们的监管范围内。
那么,商家向未成年人兜售“电子烟”真的无法可纠了吗?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李瑞丽表示,2006年我国已正式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其中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这些“电子烟”变相地鼓励未成年人吸烟,违背法律原则,应受到法律惩罚。
未成年人缺乏自律意识,对新鲜事物有很强的好奇心、模仿心理及从众心理,这种“电子烟”很可能会导致一些中小学生染上吸烟的不良习惯。对此,李瑞丽建议,家长应引导孩子不要盲目从众,并告诉他们吸烟有害的道理,让孩子远离这种“电子烟”。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