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年底前 青岛市将完成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2015年09月19日 09:30   来源:青岛晚报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有关工作通知。 2015年年底前,我市将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2017年年底前,完成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和公路穿城路段的安全整治;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

  排查治理现有公路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组织力量集中对所有公路进行排查,摸清存在安全隐患的公路路段数量、分布情况,建立公路安全隐患基础台账。根据公路等级、交通流量、交通事故等情况开展动态排查、定期复查。分类整治公路安全隐患。按照隐患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制定治理计划,落实治理责任,确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时限,建立治理效果跟踪机制。实行市、区(市)两级政府挂牌督办制度。

  根据公路状况、事故特征、交通流量等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改造方案。注重整条路线的规模效益,科学有序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后,按程序组织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农村公路,不得开通客运班线和校车。已开通的,在隐患整治到位之前要对线路进行调整;因客观条件无法调整的,应当暂停营运。

  利用计重收费加强治超执法

  据了解,我市将不断投入交通技术监控等管理设备。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已完善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调整完善公路超限检测站布局,在货物运输主通道、重要桥梁入口处、高速公路入口处等公路网的重要路段和节点设立公路超限检测站或者设置动(静)态监测等技术设备,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情况监测。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进货运车辆在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工作,探索利用计重收费等加强治超执法管理。进一步加强车辆生产、销售、登记、检验、营运准入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严格追究非法生产、改装企业责任,坚决杜绝非法生产和改装车辆出厂上路。对在用非法生产、改装的车辆要强制予以整改,对非法拼装的车辆要强制拆解。

  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

  我市将全面实施公路穿城路段安全整治工程。具备改线条件的穿城路段逐步改线;暂不具备改线条件的穿城路段,可以规划实施主辅路隔离,尽量减少主线交通干扰。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对于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隐患路段全部设置治理标牌,公示治理目标、施工时间、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通知”中提出将严查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设立驾驶人“黑名单”制度,严格执行交通违法驾驶人记分制度,积极防范和查处盗窃、破坏公路安全设施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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