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黄姚古镇堵门风波调查:暗藏利益纠葛值得探讨

2015年09月24日 16:37   来源:广西新闻网   魏碧锋

  黄姚古镇“堵门风波”调查

  分享旅游蛋糕 不患寡而患不均

 

  黄姚古镇的旅游景点,绝大部分是一些村民祖祖辈辈留下的老建筑物。图为老街古井景点,游客正在参观村民们的日常生活。

  9月中旬,贺州昭平县黄姚古镇展开行动,对景区内乱摆乱卖、乱搭乱建现象进行专项整治,一古姓村民因阻扰执法,被警方拘留。此举引发部分村民围堵镇政府大院,阻断景区入口,之后又有十几名村民遭拘。一时间,黄姚古镇“堵门风波”引来社会的广泛关注。

  9月21日,十几名带头参与“闹事”的村民,陆续被当地警方释放。景区也加强安保措施,并用高音喇叭向村民播放宣教信息。“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这场风波似乎正在逐渐消退,但风波中所暗藏的利益纠葛,值得各方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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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摆摊事件

  今年82岁高龄的古从英,从出生开始,就没离开过黄姚,他见证过古镇从繁华到衰败再到兴盛的历史变迁。在古镇的4000多村民中,他是一名不起眼的老头,大家闲聊当中,很少有人能提起古从英。不过,这位老人近日却成了村民们重点关照的对象。

  古从英老人介绍说,古镇搞旅游开发后,他们家土地被征收,他靠摆摊卖点小零食度日。9月10日,街上突然来了一批穿制服的人,没说几句话,就把货架、太阳伞、摆卖的物品往车上装。儿子闻讯赶来制止,被他们强制拖着带走。后来,就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又有人被抓。

  针对此事件,昭平县官方向外通报,作出了如此定性:9月10日的整治大行动中,古镇居民古某严重阻碍正常执法,工作人员报警后,公安部门对阻碍执行职务的古某予以行政拘留。

  9月11日下午,30多名古镇居民来到黄姚镇政府大院,要求公安机关释放古某,并提出其他诉求。因未得到满足,9月12日,极少数别有用心的居民,鼓动一帮不明真相群众围堵黄姚景区门口。随后,警方将7名组织围堵或经劝阻后拒不撤离的群众带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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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红之争

  官方通报中,除要求释放古先生外,没有明确古镇村民究竟有何诉求。南国早报记者走访十几户农家后了解到,村民们多次集中参与行动,主要是想要景区管委会和旅游公司解决旅游收入分配问题,而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增加景区门票分红。

  “房子是我们的,街道是老祖宗留下的,游客也是看我们的古朴生活,门票收入为何绝大部分都是外人的呢?”在古镇村民当中,旅游公司“借鸡生蛋”的说法广为流传。

  古镇街村委会一名代表介绍,黄姚古镇大约是2002年前后开始搞专业化旅游开发,当地政府引入了旅游公司负责运作。之前基本没有分红的说法,直到2009年,管委会才规定,门票收入的10%归村民所有,目前这笔收入在100万元左右,平均到每个村民大概有200多元/年。

  除认为分红比例低,不少村民还对门票收入不公开、不透明提出质疑。一梁姓居民说,旅游公司给多少,我们只能拿多少。目前古镇的门票是100元/人次,单是每年几个黄金周旺季,就有近万人来到古镇参观,一年的门票收入1000万元,折合才10万人次左右,明显和实际状况不符。

  正因为门票分红涉及到古镇上的每家每户,很多村民都把此次“风波”当成是表达合理诉求的绝佳机会,村里绝大部分人家都参与了集中行动,村民们提出把分红比例提高到25%。

  但对于这一诉求,旅游公司难以接受。旅游公司副总刘超介绍说,黄姚古镇门票确实是100元,但一大部分收入要返还给带团前来的旅行社,另外网购、客栈帮订等途径也有折扣,折合下来,目前实际到公司账户的仅有45元/人次,去年的门票收入也就1000万元左右。

  刘超表示,黄姚古镇是在有旅游公司开发以后才重新旺起来的,当地村民是最直接的受益者。旅游公司前期基础设施建设,修旧如旧,市场开发方面的投入很大,目前投资方还处于亏损状态,无力增加分红比例。村民们应该想着和旅游公司一起把旅游蛋糕做大,眼光放长远一些,而不是局限于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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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冲突积累

  事实上,黄姚古镇当地村民与旅游公司的长久纷争,并不仅仅在门票分红一项,这种矛盾,甚至还延伸到了黄姚古镇风景名胜管理局。

  “管理局、旅游公司与我们的矛盾迟早要爆发。”当地一名莫姓村民说,古镇开发后,村民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只能搞旅游,从这个方面来说,村民、旅游公司和管理局等大家的利益上是一致的,但涉及到利益分配,村民处于弱势地位,完全没有说话的权利。遇到村民被带走这样的事,大家难免情绪激动。

  据村民介绍,2008年以前,旅游公司除了收取门票,大部分旅游环节均由古镇上的村民完成,客栈、旅游消耗品、导游等是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随着管理局出台规范古镇建设规划,打击乱摆卖、黑导游等措施,他们认为,旅游公司不断与村民争利。

  有村民提到,他打算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起房子经营客栈,好几年都没拿到批文,而旅游公司的项目却想修就修。另一名村民则提到,他们家的地被征收时,只得了100多元/平方米的补偿,而旅游公司转手一卖却得七八百元。

  上述种种纷争,因屡次反映得不到解决,黄姚古镇风景名胜管理局也遭到了村民的质疑,不少人甚至分不清楚管理局和旅游公司的区别,言语当中完全把二者混为一谈。

  根据国家《风景名胜区条例》相关规定,黄姚古镇的管理,由昭平县人民政府设置的黄姚古镇风景名胜管理局承担。作为政府管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职,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相关公司合法经营,依法阻止、打击和取缔不合法经营等行动,都是职责所在。

  9月14日,在当地县委宣传部的陪同下,该局负责人接受南国早报专访时,记者却发现一个细节,对方介绍情况几次都以“我们(旅游)公司”开头,在记者的两次提醒下,该负责人表示,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并不在公司任职,不过,旅游公司的门票收入中,有一部分是用于管理局的经费开支。

  另据介绍,负责运营黄姚古镇景区的旅游公司,当地政府有股份,门票收入分成方案是政府定的。上述管理局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想提高村民收入,但投资方的利益也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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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方说法

  对于黄姚古镇此次“堵门风波”,广西某知名旅行社负责人朱女士有所耳闻,而在多年的旅游从业经历中,朱女士也多次遇到过景区和当地村民发生冲突,进而影响旅游业的事件。

  朱女士认为,从广西区内各大旅游景区的情况来看,对于发展旅游,大部分景区附近居民是赞同的,毕竟可以从中获利。但在现实当中,很多景区都是政府或者旅游公司主导型,附近居民究竟能切分多少旅游蛋糕,并无话语权。景区要想长期健康发展,附近居民的稳定支持非常重要,景区主导者应该慎重对待附近居民的合理要求,而不是长期压制。

  事实上,景区如何与附近居民分利,国家《风景名胜区条例》有原则规定,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应当专门用于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以及风景名胜区内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损失的补偿。作为风景名胜区的土地和房屋等资源所有权人的村集体和村民,他们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按规定,这些权益在风景名胜区报批前就应充分协商好。

  南宁一名法律界人士认为,从村民们的反馈来看,在黄姚古镇风景名胜管理局成立前,各方协商分成等程序性动作,显然被忽略了,也为最终的冲突埋下了“祸根”。所以,根治村民与景区对立的方法,还是要回到原点:明确各方的投入和分成,让投入和分红按照法律和市场规律办事。(南国早报记者 魏碧锋 文/图)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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