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资委党委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省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防控廉洁风险的意见》,明确省属企业资产损失或风险5000万元以上的,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进行问责。
意见严格重大资产损失和重大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建立广东省属国有企业资产损失风险、重大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和信息库,完善省属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后评估机制,重点对省属国有企业资产损失或风险5000万元以上的、对问题整改责任不到位的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进行调查问责;严格督促企业对低于5000万元的资产损失或风险进行调查问责;认真区分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主体责任、分管责任、直接责任、监督责任。
同时,意见明确,加强广东省属企业在境外投资规划和决策管理,建立省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后评价机制和问责机制,切实做到企业经营到哪里,纪检监察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广东省国资委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广东省国资委纪委系统共立案116件,给予148人党纪政纪处分,“两规”“两指”28人(含协助上级纪委),移送司法机关22人,挽回经济损失20亿元以上。(记者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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