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去年底辽宁失独老人达3.5万人 居全国第2

2015年09月26日 11:19   来源:沈阳晚报   

  辽宁失独老人已达3.5万人 居全国第二

  省政协呼吁完善生育奖励政策

  即将到来的中秋节是一个全家团圆,老少同堂的欢聚节日,可一些特殊的家庭却因为永远等不到子女回家而高兴不起来,他们被称为“失独家庭”。9月25日,记者从权威部门独家了解到,截至去年年底,辽宁省共有独生子女死亡老人3.5万人,位居全国第二,失独者的后半生该如何安放,成为失独群体所面临的社会问题。

  现状 独生子女家庭比例偏高

  辽宁省计划生育家庭占全省家庭总数的90%以上,数据显示,辽宁独生子女占同龄人口比例约为52%,独生子女家庭比例偏高,极易引发诸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40空巢家庭”等问题。截至2014年末,辽宁省共有独生子女死亡老人3.5万人,位居全国第二。

  记者了解到,放宽“单独二胎”政策,虽然可以缓解“失独家庭”的出现所带来的影响,但辽宁独生子女生育意愿偏低,生育政策调整后,2014年3月28日至12月31日,全省申请生育二胎实际人数为17424人,实际活产婴儿数2013年为26.7万,2014年为28.5万,实际多生育约1.8万,与预测数差距较大,短期内还看不到对改善辽宁省人口结构的明显影响。

  建议 简化审批完善奖励政策

  辽宁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认为,随着失独老人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实施符合家庭发展需求的福利、税收等公共政策,能间接影响家庭的生育意愿,有利于从家庭层面化解矛盾,防止家庭问题社会化。因此,建议进一步简化生育审批手续,对符合再生育政策的群众,还需要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

  在这方面,可以借鉴江苏南京市的做法,南京市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再生育审批工作的暂行办法》,符合政策、想要生二胎的南京居民在提交《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后,15个工作日内就能领到《生育证》。在受理时间缩短一半的基础上,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数量也同步减少,办证手续更加简化。

  同时,建议完善生育奖励政策。去年,生育政策调整后,预期中的补偿性生育高峰没有到来。因此说,制定人口政策不是一个简单的放开二胎的问题,而是一个如何完善政策体系的系统工程。辽宁省目前鼓励生育政策仍停留在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和优惠上,与当前生育政策导向不符,且多年没有调整,应在客观分析老百姓的现实需求和社会发展的导向需求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并完善针对符合生育条件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积极引导人口结构调整。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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