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住建部、环保部下发“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9月30日,湖北省就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称,各住建(水务)部门要会同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抓紧全面开展城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编制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包括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整治达标期限等),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2015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本地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并接受公众监督。各住建(水务)部门要汇总本地区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于2015年11月15日前报送省厅城建处。
自2016年起,各住建(水务)部门要会同环保等部门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本地区上季度黑臭水体整治情况报送省厅。省住建厅将会同省环保等部门共同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监督检查,对整治不力、未按期完成整治目标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记者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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