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融行业多项举措为改革创新提供强大支撑

2015年10月04日 11:25   来源:沈阳日报   

  随着沈阳被正式列入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记者9月30日获悉,全市金融行业将通过多项举措为全面改革创新提供强大支撑。

  推进设立民营银行

  2014年8月,《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指出,在东北地区试点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沈阳市紧紧抓住政策契机,积极对接、落实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部署,积极推荐沈阳市民营企业股东。目前沈阳民营银行股东发起人协议已完成,已上报国家监管部门。此外,沈阳还积极推动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某城市商业银行在沈阳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申请材料均已上报相关部门,并纳入了国家银监会2015年新设金融机构规划。

  推进互联网金融发展

  沈阳市高度重视发展互联网金融,正在起草全市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互联网金融集聚区,和平区三好街互联网金融总部基地正式揭牌。积极推动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发起设立第三方支付机构,目前5家科技企业申报第三方支付牌照的申请已报相关部门,其中1家企业申请已经通过初审。

  推进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沈阳市铁西区、兴业银行、华安财产和辽宁福民保险,已经达成了短期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四方合作协议,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在沈阳已经启动,但市场总体规模较小。目前,沈阳市有503家中小微和科技型企业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有25个重点产业集群,中小微企业数量较多,贷款需求旺盛,市场空间很大。下一步,沈阳市将积极推进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推广“政府银行保险”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提高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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