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旅游从业人员达30万人十人中有一人参与旅游服务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了解到,2014年,西藏旅游从业人员达到30万人,十人中就有一人参与旅游服务。从事旅游接待服务的农村居民达到了8.22万人,实现旅游接待服务收入6.64亿元,人均收入达到8076元。
“发展旅游业已成为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开发一个景点,建设一个景区,带动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已成为许多地方加快发展的成功路子。”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嘎玛泽登说,自治区成立5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深切关怀下,在国家旅游局及对口援藏省市的大力支持下,西藏旅游产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零的突破到跨越式发展的华丽嬗变。“十二五”前4年,共接待游客4772.23万人次,是“六五”时期的242.7倍,旅游总收入是“六五”时期的4348倍。
目前,西藏自治区已形成了观光旅游、民俗旅游、生态旅游以及徒步、探险、朝圣等专项旅游的发展格局。2014年底,西藏已有A级景区90个,其中5A景区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个;国家地质公园2个;中国优秀旅游城市1座(拉萨市);可供旅游者游览景点297处。
同时,西藏旅游业的发展与国内、国际旅游市场接轨速度进一步加快,旅游市场活跃程度大幅提高。社会各界投资宾馆建设、景区景点开发、旅游接待服务的热情高涨,旅游业成为西藏自治区吸引投资的最重要领域之一。随着西藏旅游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旅游业辐射带动功能日趋凸显。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已有各类旅游企业近2000家,其中,旅行社149家、星级饭店(宾馆)266家、星级家庭旅馆857家,全行业拥有固定资产达200亿元。
嘎玛泽登说,当前,西藏旅游正迎来新一轮强劲发展的历史机遇。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建设好世界旅游目的地、把西藏打造成为我国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的发展目标和要求。西藏自治区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明确“将西藏旅游业培育成为主导的战略性支撑产业”为发展定位。无论是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还是旅游发展的基础条件来看,西藏旅游业即将迈入发展的黄金时期。(记者 冯骥)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