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9月,北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12757件(次),立案1399件,增长52.1%。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65人,增长46.1%,其中局级16人,县处级177人,乡科级282人。移送司法机关143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159人,“小官贪腐”329人。
国庆假期后的第一天,北京市纪委在网上晒出了今年前三季度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成绩单,再次引起各方关注。
今年以来,北京市纪委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小官贪腐”问题,向“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亮出利剑。
狠刹“四风”
加强对公车配备、公务接待监督,144家培训中心仅保留1个
北京市纪委围绕“四风”突出问题确定了28个专项整治任务,重点开展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整治培训中心腐败浪费行为。
在整治“会所中的歪风”行动中,摸底排查出37家,已关停10家,停业调整5家,改作办公使用5家,面向大众服务17家。此外,在全市印发了《关于在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中严明若干纪律规定的意见》,把规矩立在前面,既避免不教而诛,又在严格执纪中强化了纪律观念。
加强对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推进培训中心和疗养院改革。截至目前,全市144家培训中心共撤销66个,摘牌22个,转企改制2个,调整职能和名称53个,保留1个。
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北京市纪委建立了作风类案件统计和通报制度,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用力、严肃查办顶风违纪行为。
惩治贪腐
聚焦征地拆迁、三资管理等领域,查处“小官贪腐”329人
去年中央巡视组在北京巡视期间,提出了“小官贪腐”的问题。今年初,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叶青纯表示,今后要将惩治“小官贪腐”作为长期工作来抓。
平谷区大华山镇西牛峪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保合利用虚构旅游项目、收入不入账等方式,受贿、诈骗897.8万元,被开除党籍,并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延庆县旧县镇农经站原站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中心原主任袁学勤,擅自将其管理的旧县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专用账户资金挪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收受他人礼金,伙同他人骗取公款等,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2568.26万元,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
今年以来,北京市纪委继续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小官贪腐”问题零容忍。重点查办了发生在乡镇街道基层党员干部中,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农村“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以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中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了吃拿卡要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据通报,今年1—9月,北京市纪委共查处“小官贪腐”329人。
同时,北京市纪委从全市优质教育产品中精选29部教育片制作成《北京市正风肃纪教育片选集》(其中包含小官贪腐警示录8部),向市属各委办局和各区县推送,并要求将其复制转送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
专项治理
严查“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已发现问题3000余条
今年5月,北京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治理范围涵盖全市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对象包括上述机关和单位的在岗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专项治理工作从5月开始到年底结束,分为宣传部署、自查整改、查处问题三个阶段。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利用网站、政风行风热线、96160全市行政投诉统一电话等渠道,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问题较为突出的或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全市16个区县共查找问题3000余条。其中“为官不为”问题约占90%以上。因“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各区县共给予党政纪处理41人,给予行政问责3人,制发监察建议书6份,立案32件。
北京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围绕治理重点,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对屡屡出现“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专项治理不重视、走过场的,及时约谈一把手;对敷衍塞责、做表面文章的,严格问责、责令整改;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干扰办案的,坚决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