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人社、发改等多部门日前下发文件,决定通过3年努力,以撤销、合并、划转、建设等措施,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将停止举办中职教育,在全省重点办好300所以内达标中等职业学校。
全省重点办好300所以内达标中等职业学校
截止2014年底,江西全省共有中等职业学校509所,其中普通中专73所、职业高中(职业中专)246所、成人中专88所、技工学校102所。另有8所本科院校和53所高职院校举办中职教育。
相关部门认为,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存在数量偏多,办学规模普遍不大,教学资源分散,办学效益偏低等问题。不少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简陋,实习实训设施缺乏,专业师资不足,难以保证教学质量。
为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优化职业院校布局结构,建立适应江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经江西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作,在全省重点办好300所以内达标中等职业学校。
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将停止举办中职教育
据了解,在整合过程中,江西省内同一部门和市、县(区)区域内多所中职学校合并组建一所新的中职学校,增强办学实力,形成规模适度、水平较高的达标中职学校。对多项重要办学指标均不达标,短期内没有新的资源进入,难以进入正常办学状态的中职学校予以撤销。将办学规模小、办学质量不高的中职学校的资源划给其他优质中职学校,同时撤销被划转学校的建制。
此外,2017年起,所有成人中专学校(含高校附属成人中专部)不再招生,符合条件、独立办学、达到设置标准的可改办成普通中专学校,其他成人中专学校予以划转并撤销。
根据相关规定,江西省内本科高校附设中专部2016年起停止招收初中起点的三年制中职和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高职院校从2016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退出初中起点的三年制中职教育。
鼓励置换或拍卖校区盘活资产用于学校建设
江西本次改革将鼓励将规模较小的校区和不利于学校发展的校区通过置换或拍卖等方式,盘活资产,用于学校主体校区建设。由于各种原因,不适合用于教育的,经财政部门按规定审核报批后,可进行拍卖,所得款项全额上缴同级国库,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用于安置教职员工等相关事业发展支出。
上述规定指出,属财政核拨经费的中等职业学校,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完成之前,必须停止引进和招收教职工,不允许学校突击提拔干部。组建合并的中等职业学校,其教职工和学生由新组建的学校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