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发
审计署近日发布公告称,广西马山县违规认定了3119名扶贫对象。其中,343名财政供养人员,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记者赴马山县调查了解到,一些收入超标准的人员瞒报收入,一些地方并未严格按照收入标准来认定贫困户,而是采用子女上学、生病等其他标准来认定,同时存在审核不到位等问题。
有车有房却成了“贫困户”
记者从马山县核查出的3119人名单及信息表上看到,财政供养人员包括村干部238人、教师78人、行政人员7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20人;有人名下有汽车或在县城有房产;有的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有的还同时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两三种,比如,既属于财政供养、名下又有汽车和房产的有2人,属于财政供养、名下有汽车的有47人,名下有汽车、有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的有88人。
根据核查信息,家住白山镇某社区的潘某既属于财政供养,名下又有汽车和房产。记者在社区居民指引下找到其房屋,这栋3层房屋和周边民房连在一起,铁门紧锁,房屋外墙挂了3台空调外机。邻居告诉记者,潘某是一名警察,他的妻子在超市上班,有一个小孩,“他家主要负担应该就是供小孩上大学”。据了解,潘某基本月收入为3000多元。
白山镇另一社区居民韦某名下有汽车和房产,还有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和附近民房一样,韦某家也是3层房屋,一楼是一家小型服装店。服装店老板告诉记者,他去年租下了韦某的店铺,每年租金是1.7万元。据附近居民介绍,韦某家共有5口人,两个小孩一个上大学一个上初中,韦某丈夫是县里某单位后勤工作人员。据了解,韦某丈夫月收入近3000元。
马山县县长张自英告诉记者,审计署审计之后,马山县从9月底开始开展核查和整改工作。据马山县通报,经进一步核查,这3119人是2014年7-8月份建档立卡时确定的贫困户,目前不符合标准的扶贫对象已暂停享受政策。
据介绍,3119人中,有3003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享受过扶贫政策资金扶持,有116人享受扶贫政策扶持,共计35万余元。对于违规享受扶贫政策的,马山县已启动追缴程序。
孩子上大学成“贫困”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贫困户识别标准是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记者调查发现,马山县一些地方并未严格按照收入标准来识别贫困户,而是采用子女上学、生病等其他标准来认定,一些收入超标准的人员通过瞒报收入等方式申请成为贫困户。
古零镇林某属事业单位人员,每月工资2000多元,有东风标致308汽车一部,在县城有房产,家里还有一个杂货铺,收入超过2736元的标准。但林某填写的贫困户申请表显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一栏填的是2250元。
林某告诉记者,虽是公职人员,但他家有两个小孩一个老人,每月工资少,杂货铺也只是糊口,汽车是贷款所买。去年女儿考大学,为获得5000元的助学补助,他就到社区填了申请表。
林某所在社区主任告诉记者,虽然林某确实不合标准,但考虑到他家也比较困难,并且有小孩上大学,就接纳了他的申请。
警察潘某所在社区支书告诉记者,虽然知道其不符合标准,但考虑到如果有贫困户身份,孩子上大学可以享受相关补助,就接受了其申请。
记者发现,这种将子女上大学、家中有病人等作为评定贫困户标准的情况在马山比较普遍。白山镇中学社区主任蓝建敏说,对于家庭收入真实性核查很困难,以前也经常引发群众纠纷,而子女上大学是贫困地区群众脱贫希望,也是主要开销,上级也要求将子女上学作为重要考量标准。
程序不规范审核不到位
按规定,在识别方面,明确要求按照村民代表评议、村委会核实、乡镇核实、县扶贫主管部门审批的程序,并进行“两公示一公告”,但一些地方落实不力。
“没有开过会,也不知道村里谁是扶贫对象。”白山镇内学村巴站屯黄利仙说,她自己贫血,患有甲亢的大女儿每年医药费1万多元,父亲前段时间也生病住院,家里收入主要靠在工地打工的丈夫,已欠债五六万元。“有的开轿车、做老板的都是贫困户,我家从2010年盖房子得补助后就再没得过,这不公平。”
白山镇韦某所在社区的社区主任向记者出示了去年村级贫困户名单公示表,但上面没有韦某名字。社区主任解释称,去年总共认定了两批,第二批主要是按照子女上学标准来认定的,公示表没有存档。
对于数据核实,一位乡镇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是对汇总名单进行公示,如果没有收到异议就上报,“上报到镇里的名单被打回来的基本没有。”
马山县委书记唐咸兴说,去年县里要在两个月内完成14万多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工作,由于培训不够、工作不细,一些地方没有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县里对报上来的贫困户也没能做到全面有效审核。
自治区扶贫办党组成员成伟光表示,识别程序以村屯上报为主,加上核查不够,就可能出现优亲厚友等违规问题。
专家表示,针对一些地方扶贫数据失真、弄虚作假等问题,应进一步完善现有贫困户识别标准和办法,同时强化审计与监督问责。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