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深圳发布消息称向民办学校送出“大礼包”,按每班补助10万元的标准,向深圳民办中小学发放设备设施补助经费9亿多元(详见9月30日《南方日报深圳观察》)。深圳市教育局15日召开的全市民办学校工作会议上,首次发布该经费使用监管办法。如发现学校有挪用、挤占、违规使用补助经费等行为,或者采购的设施设备不达标或使用效率低下的,将取消学校三年内所有政府奖补项目。
15日的会议上详细介绍了深圳民办中小学校发展情况。数据显示,深圳有民办中小学237所,在校生达45万多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42万多人;教职工约2.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25万人;民办中小学在校生人数约占全市同类学校学生总人数近40%。
2015年秋季开学伊始,市政府按每班补助10万元标准,向深圳民办中小学发放设施设备补助经费9亿多元。目前,所有补助经费均已直接划拨至各有关学校。15日发布的《深圳市民办中小学校设备设施补助经费使用监管办法》显示,补助经费发放对象为接受市政府委托,招收符合“1+5”条件学生并通过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验收或市一级以上的民办中小学校(不含开办时间不足1年的民办学校)。
补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补充完善学校设备设施,优先用于保证学校安全和教育教学设备设施。补助经费应于2016年9月底前使用完成,并达到规定的任务要求。
市教育局同时给出了该补助经费使用优先顺序建议,具体为: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建设,校园网络建设,电教平台建设,实验室建设,多媒体网络电脑室、音乐室、舞蹈室、美术室和学校图书馆等功能室的建设。
据介绍,补助经费拨入由学校、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三方共同监管的学校“三方共管”账户,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监管。未经监管部门同意,学校不得使用。
市教育局表示,如发现学校有挪用、挤占、违规使用补助经费等行为,或者采购的设施设备不达标或使用效率低下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学校三年内所有政府奖补项目,并予以通报批评;发现学校有虚假采购、虚报班级数的,同时追回补助经费;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庄彧)